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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险等于买责任

发布日期: 2012.05.15

导读: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意外事件的发生是难以避免的,面对各类风险人们只能积极防范,但并不能完全消除。购买保险虽然不可能因此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也不可能给遭遇不测的人新的生命,但它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的经济补偿,完成死者一些未尽的义务,留给家人一份长久的关爱,从而减轻家人所承受的心理和经济上的双重打击。

2002年4月15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CA129航班在韩国釜山不幸坠毁,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其中21名在北京购票的乘客(含4名外籍乘客)均未购买航空意外伤害保险。其结果意味着遇难者家人不仅要承受失去亲人或接受伤残亲人的痛苦,还将遭受由于意外事故给家庭所带来的沉重经济打击。这类情形在以往的几次空难中已经多次出现过。
客观地说,目前我国很多人生活还不富裕,拿出更多的钱购买保险还不太现实。但是买份航意险仅仅支付人民币20元,对于绝大多数国人来说不算什么大的支出,但由此获得保险公司20万元的经济补偿,这对于发生意外的家们的孩子可能得到经济上资助继续完成学业;他们的父母物质生活上因而可得到些许安慰。一次意外,由于有了事先的安排,将使不幸的家庭减少损失的程度。
国人保险意识不强,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除了经济承受力较弱外,责任意识淡薄、缺乏购买保险的理性认识也是一个关键因素。不能否认,相当数量的人认为购买保险是花冤枉钱,是诅咒自己的不吉利行为,甚至宁愿大把花钱烧香、算命,也不愿意花几十元钱买份保险。由于这些认识上的误区,我国航空意外伤害保险的购买比率在总的乘客中占比很小,所以每次空难总有一些人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经济补偿,不幸的家庭又增添了几分不幸。
加强保险宣传,提高国民保险意识,一方面可以加速保险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又可使国民更加关注安全、关爱家人。让每个人对生活、对生命都多一种责任感,这样,理性对待保险选择,就能通过购买一份保险,留一份关爱,也尽一份责任。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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