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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的定义和分类
发布日期: 2012.03.21
导读: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保险意识在增强了。大家都意识到购买保险的重要性。因此大家都纷纷开始购买各种保险产品,人寿保险也是经常购买的保险产品,那么现在就来说说关于人寿保险的定义和分类。
什么是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也称为生命保险。
通俗地说,人寿保险有以下特点:
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被保障对象(专业术语叫做:保险标的);
以人的生死为保险事故;
当保险事故发生的时候,保险公司(专业术语叫做:保险人)给指定的保险产品受益人以一定的经济补偿。
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是,人寿保险产品虽然是保障的人的生命或身体,只限于保险事故发生后的一种经济上的补偿。比如说,一个人投保了一份死亡保险,并不是说会降低这个人的死亡的几率,而只是说在这个人死亡之后,会给受益人以金钱上的补偿。
传统的人寿保险主要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和生死“两全”保险,这里我们将分别介绍一下。
生存保险
生存保险一般人很少单独购买,因为这种保险要求投保人必须健康地活到合同上约定的年限,只有当被保险人活到了这个年限,保险公司才会把保险金给受益人。
举个例子,您今年30岁,到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生存保险,指定的受益人是您的5岁的孩子。保险合同约定,只有您健康活到70岁,保险公司才会把保险金支付给您的孩子。如果在70岁之前您去世了,那对不起,保险公司不会给您的孩子一分钱,而且您所缴纳的保险费也不会退还给您的孩子。
正是因为单独的生存保险有这样的特点,很少人去购买,而且保险公司一般也不单独销售。
但据说也有人希望购买这种产品。这位人士认为,为自己购买一份单独的生存保险最大的意义在于,这是一种对自己非常有利的保险产品,一般不会引发道德风险。如果指定自己为受益人,而自己真能活到合同规定的年限,就能得到一笔养老金;如果指定自己的孩子做受益人,等自己上年纪的时候,孩子不会因为自己活得时间比较长而反感,因为只有自己活到了一定的年龄,他才有可能得到保险金。
死亡保险
和生存保险相反,死亡保险规定,只有投保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死亡,保险公司才会支付保险金。
按照保险期限,死亡保险分为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
定期寿险中,保险期限是一个确定的时间,短的可以是1年甚至更短,长则可达二三十年。也有的保险产品不规定具体时间,但要求被保险人到一定的年龄,保险产品到期,比如有的产品规定,被保险人到65周岁,合同终止。
如果在这个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被保险人没有死亡,保险公司不支付保险金,也不退还保险费。
终身寿险的保险期限是被保险人的一辈子,被保险人无论何时死亡,保险公司都要向其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生死两全保险
生死两全保险可简称为两全保险,又可叫做生死合险。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是生存还是死亡,保险公司都将给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目前很多投保人都购买这种保险产品。投保人一般每月或每年缴纳少量保险费,被保险人一旦在保险期限内死亡,受益人可以得到一份保险金;而被保险人活到保险期满,受益人或被保险人本人可以领到一笔生存保险金,用来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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