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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常识
发布日期: 2012.05.16
导读:签证常识
过境)<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roman'""="">目的、停留期限、有效次数、签发机构、签发地点、签证官员签署、印章、签发日期和签证费用等。领取签证后,应仔细检查,避免信息失误,影响行程。
签证一般按出入境性质分为:出境签证,入境签证,出入境签证,入出境签证,再入境签证和过境签证等六种类别。有的国家(地区)根据申请签证者的入境事由,把颁发的签证分为:外交签证、公务签证、移民签证、非移民签证、礼遇签证、旅游观光签证、工作签证、留学签证、商务签证以及家属签证等。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签证分为:外交签证、公务(官员)签证和普通签证。
我国现行的签证有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和普通签证等四种。
我国现行的签证有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和普通签证等四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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