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堂纵览
保险公司不理赔被告
发布日期: 2012.05.26
导读:目前,随着人们的保险意识的不断增强,许多消费者购买了保险产品。消费者同时要学习相关保险知识,在必要时利用合法武器保障自身权益。
上了现金保险却得不到保险公司理赔,达美乐比萨饼有限公司把平安保险北京分公司告上法庭。昨日,西城法院受理了此案。
达美乐诉称,达美乐与平安保险在2003年5月签订了现金险保险单,约定平安保险承保达美乐6家分店现金险,险期一年。保单规定,“本保单扩展承保由于保险柜、金库及抽屉被盗所造成的损失,本扩展条款的赔偿限额不超过2万元。盗抢的含义:发生在保险地点范围内;保险地点内有明显的盗窃痕迹。”
2003年10月2日,达美乐亚运村康乐宫分店内餐厅柜台内保险柜及干仓室内保险柜现金被盗,损失16600元。但当达美乐向平安保险索赔时,却遭到拒绝。
记者联系平安保险北京分公司新闻发言人陈先生,他表示,调查后会给记者答复,但截止到发稿时仍没有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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