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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保险最新政策

发布日期: 2012.03.05

导读: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动车保险的管理,相关部门出台了《机动车辆保险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新的条款使商业车险的保障能力更加符合广大消费者的需要。

继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有关要求和部署》,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机动车辆保险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自10月19日开始,至11月5日结束。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有关人士表示,新条款的改动有效地扩大了商业车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强化了保险公司如实告知义务,便于广大消费者更好地理解车险条款。使商业车险的保障能力更加符合广大消费者的需要。

本刊记者网罗了一些“关键词”,这些关键词都是市民普遍关注的。希望能够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些便利。

关键词一车损险 关注度☆☆☆☆☆

关注者有话说:李小姐年年买保险,车损险都是一块鸡肋。“我购买平安电话车险已经两年,每年有事都是自己修理。消耗精力、消耗时间,咱伤不起。花点钱,找家修理店,很快就解决问题了。即便如此,车损险的费用却不低,冤枉啊。”

新旧有不同:针对近一段时间商业车险市场中,投保人普遍关注的“高保低赔”的问题,《示范条款》明确规定,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按投保时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投保时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由投保人与保险人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或其他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保险机动车发生全部损失,保险人按保险金额进行赔偿;保险机动车发生部分损失,保险人按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

行业人士表示,随着新条款的推出,未来车损险保费的确定可能发生变化,今后车辆将按照实际价值确定保费,旧车和新车的保费完全不同,以一台四年车龄的旧车来计算,这台车今年投保车损险,保费还是以新车为基准,但是新条款实施后,保费将参照四年折旧后的价格。但是总保费是否会有大幅下降,还要看费率的变化。在理赔方面,如果车辆全损,或者部分损失但损失未超过保险金额,理赔方式都没有变化。只有当部分损失超过保险金额时,不足部分将由保险人自己承担。

关键词二无责免赔 关注度☆☆☆☆

关注者有话说:何先生说:“如果车主在交通事故中被认定为无责任一方,那么他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将不对他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对方即责任方车主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主可从对方车主投保的保险公司那里获得全额赔偿。如果对方车主没有购买保险,按照我国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则由对方车主来对受损车主进行赔偿。在费率的浮动上,由于对方承担全责,所以上浮的也是对方的费率。这是之前一直备受关注的无责免赔。很多市民对此给予了不理解。我个人认为这一条例合法不合理。盼望新条例的颁布。”

新旧有不同:“无责免赔”是保险市场上另一个投保人普遍关注的问题,“无责不赔”新条款规定,无论车主自身是否有责任,都可以直接向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免去了与第三方之间的沟通索赔之累。今后,保险公司将承担先行赔偿的责任。《示范条款》规定,因第三方对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先行赔付被保险人,保险人在赔偿金额内代为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消费者在发生车辆损失保险事故后,能直接向自身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免去了和第三方之间的沟通索赔之累。相关人士表示,这个条款的变化,将使保险人明显获益,但同时也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成本增加,是否会导致保费增加,还有待于核算。

关键词三第三者责任 关注度☆☆☆

关注者有话说:杨女士说,自己购买车险时营销员都会强调第三者责任险。凡是购买商业险的人,几乎不会遗漏这一险种。可以说,新条款在这方面利益倾向广大车主。

新旧有不同:新条款还扩大了第三者的定义。现行商业车险条款中第三者不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和车上人员,新条款对投保人在车下发生的事故也可以作为第三者进行赔偿。新条款第十九条规定:“因第三方对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先行赔付被保险人,保险人在赔偿金额内代为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关键词四免责范围 关注度☆☆☆

关注者有话说:秦先生说,“在任何一次购买保险的时候,你都会发现销售人员会给自己提示一些免赔的条例。有些合理有些则不一定。”

《示范条款》还对一些车险的细节条款进行了调整,此举有望大幅减轻投保人的负担。《示范条款》将原有商业车险中“教练车特约”、“租车人人车失踪”、“法律费用”、“倒车镜车灯单独损坏”、“车载货物掉落”等附加险的保险责任直接纳入主险保险责任;删除了原有商业车险条款实践中存在一定争议的十四条责任免除,例如“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免去了原有商业车险条款中部分绝对免赔率。

关键词五“盗抢险” 关注度☆☆

关注者有话说:霍先生说,“盗抢险可能很少有人知道存在一定的免赔率,因为丢失车辆是很少的事情。通过新条款我们才知道这些条条框框。”

新旧有不同:现行条款中的“盗抢险”对于非指定驾驶人和丢失钥匙要有一定的免赔率,新条款将此规定删除,并减少无法提供单证的免赔率,这样盗抢险免赔率基本取消了,只有车辆确实没有来历证明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可以拒赔。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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