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性意外险业务:国有寿险公司的“支柱”
发布日期: 2012.05.02
导读:大力发展分散性意外险业务是国有寿险公司提高效益的需要,调整短期险业务结构的需要,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应对日益激烈市场竞争的需要,进一步发掘现有资源、拓展业务发展空间的需要。
目前,国有寿险公司在拓展分散性意外险市场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专业化管理水平不高、渠道资源没有得到有效整合,产品更新和包装力度不够,政策面的负面影响加大等。因此,需整合资源,系统协作,形成多渠道销售分散性意外险体系;细分市场,加大考核,加强后援,优化服务,为分散性意外险业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规范经营,强化管理,努力提高分散性意外险业务的利润水平。
一、分散性意外险业务的涵义及分类
分散性意外险业务是指区分于团体性质的意外险业务,专门针对个体(个人)销售的意外险业务。
分散性意外险业务按销售渠道可分为:通过团体保险渠道销售的分散性意外险业务、通过个人保险渠道销售的分散性意外险业务、通过兼业代理渠道(银行、邮政、信用社等)销售的分散性意外险业务。通过团体保险渠道销售的分散性意外险业务又可分为:通过行业代理销售的分散性意外险业务(如通过旅行社、交通行业、计生委、妇联、医院销售的撕票式或卡折式保单)和通过团体保险销售人员直接销售的分散性意外险业务。
按是否通过中介销售可分为:直接销售型分散性意外险业务和间接销售型分散性意外险业务。直接销售型分散性意外险业务是指通过团体保险销售人员和个人保险营销员直接销售的、不通过其他中介促成的分散性意外险业务。间接销售型分散性意外险业务是指以个体客户→中介(银行、邮政、旅行社、交通行业)→保险公司的形式销售的分散性意外险业务。
按保费来源可分为:“团单”式分散性意外险业务和纯分散性意外险业务。“团单”式分散性意外险业务是指投保人是企业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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