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堂纵览
保险公司赔付时需注意什么
发布日期: 2012.05.23
导读:本案例讲述了王先生被撞伤,保险公司赔付的保险金被车主领取后,车主逃跑了。受害人没有得到赔偿,保险公司在赔付时没有了解清楚情况,给车主创造了得利后逃跑的条件。
来京工作的王先生在顺义被撞伤,可保险公司赔偿的16万元理赔金却被肇事车车主卷走,王先生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据了解,在保险公司已经赔款给车主的前提下,受害者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案件在国内较为少见。
2004年5月25日,王先生驾车在顺义区顺平路正常行驶时与对面李某驾驶的车辆相撞。交管部门认定李某所驾车辆超速并逆行导致事故发生,负全责。车主孟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司机李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没有赔偿能力。出人意料,车主孟某在拿到判决书后从廊坊某保险公司领取16万元保险金后逃之夭夭。
今年3月,王先生向车主孟某投保的保险公司提起诉讼。律师认为,保险公司直接向车主赔偿有弊端,给车主不正当得利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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