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理赔设障碍 部分财险公司遭质疑
发布日期: 2012.04.24
导读:在”5.12“汶川大地震之后,很多保险公司均快速做出反应,赶赴灾区进行现场救灾、勘察和理赔工作。但有些财险公司却在中介公司为受损客户申请预付赔款时设置了种种”障碍“,业内人士的质疑。
在“5·12”汶川大地震发生之后,很多保险公司均快速反应,调集人员赶赴灾区进行现场救灾、勘察和理赔工作,同时捐款捐物赠保险。可以说,保险公司在这次灾难发生之后的举动很让人欣慰,但也有部分财险公司的做法让人无法理解。
“我们已发现有些财产保险公司有不太负责任的现象。”国内一家较大的保险经纪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他告诉记者,他们正在尽力帮助客户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因为大部分都是财险客户,所以与财险公司接触较多,他们的客户也都是大企业、大集团、大机构,在这次地震中,受灾比较严重。然而,在很多寿险公司积极应对理赔的同时,有些财险公司却在中介公司为受损客户申请预付赔款时设置了种种“障碍”,比如要求提供地震部门出具的地震报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明确的损失清单以及原始资料等。而实际上,对于预付赔款而言,合同中并没有标明需要出具这些材料。
他指出,虽然上述情况的发生地不是在受灾最严重的四川,而是在受地震波及同样受灾严重的甘肃、云南、陕西等地,但地震所带来的后果是必然的,保险公司在尊重法理与契约精神的基础上,面对这么大的地震,应该在赔与不赔之间有更加合理的判断。
“现在申请预付赔款尚且如此,可以想象,将来真正赔付的时候会更加困难。”这位负责人对地震灾害的财险理赔很不乐观。
很多人都关注到,“地震”可能是财产保险的免赔责任。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他们经手的业务中,一般大型的工程项目和大型企业的财产保险都包含了地震的责任,但从总体看,附加承保地震保险责任的比例并不多。通常情况下,这一附加险需要由客户额外支付10%的保费。如果没有附加“地震”责任,只有采用“通融赔付”这种惟一的方式,受损者只能获得最高不会超过50%的赔付。
他也提到,今年年初的雪灾赔付给财险公司的此次地震理赔带来了很大压力。据他分析,这次地震灾害,可能要支付上百亿元的损失赔款。
据记者了解,5月20日,中国保监会召集了主要保险经纪公司、公估公司的负责人召开了会议。保监会要求,各保险中介机构要以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为原则,与灾区客户保持积极主动的沟通和联系,协助客户统计受损情况,准备索赔资料,维护客户权益;发挥自身在防灾防损、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优势,指导客户进行生产自救,预防可能发生的地震次生灾害,努力将客户的损失降至最低。同时,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与保险公司进行有效的协调和会商,对理赔中出现的困难,要积极提供专业技术、技能和人员支持,配合保险公司做好理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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