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失业保险将上调
发布日期: 2012.05.16
导读:广州市将从9月1日开始上调,从2008年的基础上提高至791元/月。此举措提高了失业人员福利。
调整标准从9月1日起实行
●上调范围涵盖了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和增城市。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也由原来月均工资的12%提高到20%。
广州市劳动保障局昨日发出通知,从9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在2008年的基础上提高了15%,统一上调至791元/月。调整标准从9月1日起实行。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上调的范围涵盖了包括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等四个地区。而上次全市失业保险金额度上调在2008年1月1日,当时上调范围仅限于除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等外的本市地区,上调后失业保险金标准为688元/月。
据了解,自去年4月市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860元后,到现在还未再提高最低标准。今年初有权威人士也表示,年内有望上涨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不会变动。与上一次上调失业保险金相似的是,此次调整也是在最低工资标准不变的情况下做出的。如果按照80%的比例推算,广州市包括花都区等四个市区在内的最低工资标准将升至988元。
昨天广州市劳动保障局还发出通知,调整农民合同制工人的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即农民合同制工人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的,按其失业前月平均缴费工资的20%(原为12%)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以后每多参加失业保险一个月加发月平均缴费工资的2%(原为1%)。
比如一名农民工失业前月平均缴费工资为1200元,该农民工参保一年后失业,本月起可一次性领取240元生活补助,而此前其只能领取144元,参保满一年每超一个月也比以前多领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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