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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调整有效期 学生儿童医疗保险不间断
发布日期: 2012.05.21
导读:学生和儿童一直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是我们要一直关注的问题。成都市近日调整学生儿童医疗保险有效期,保障儿童的保险有效性。
2009年成都市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有效期调整为明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而2007学年度参保学生儿童医疗保险有效期将延至2008年12月31日24时。
据介绍,2007学年度,参保学生儿童待遇享受期限应为2007年9月1日到今年8月31日。2009年,由于参保期限做了调整,为确保学生儿童医疗保险待遇不中断,因此2007学年度参保学生儿童医疗保险的有效期将延期至今年12月31日24时,延期期间,报销待遇与2007学年相同。
“2009年开始,学生儿童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将在现在每学年度80元的基础上调整为120元。”成都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说,增加的40元,将全部由财政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依然是每学年40元,筹资水平提高后,待遇也将相应提高。2009年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筹资的时限为2008年9月1日至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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