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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部财政部:各地应多报销住院费用
发布日期: 2012.02.23
导读:各地应适当提高政策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水平,逐步提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今后,各地应适当提高政策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水平,逐步提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昨天透露,该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
意见要求,各地要加大医保扩面和基金征缴力度。各地要按照3年内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进一步加大扩面力度。切实妥善解决关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同时,统筹解决包括关破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等在内的其他各类城镇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进一步加大医保基金的征缴和稽核力度,确保基金应收尽收。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在精心测算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政策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水平,逐步提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规范门诊大病管理。
此外,各地还要鼓励开展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探索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使用办法。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加快推进工作,到2011年基本实现市(地)级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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