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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工作将启动
发布日期: 2012.05.25
导读:据悉,哈市将开始实施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工作。目前,哈市已实现了医保全覆盖,不断扩大医保支付范围,并出台了一系列的惠民政策。
今年哈市将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设门诊治疗起付标准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实行社区及乡镇卫生院定点,医疗费按人头定额包干。随着多项惠民政策的实施,哈市医疗保险已经实现全覆盖,目前已有356万人参加医疗保险。
2011年,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提高到20万元,医保政策实现全覆盖,不断扩大医保统筹金支付范围,提高统筹金支付比例,目前住院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平均达76%,较医改启动初期平均提高了16个百分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80元提高至200元。同时,哈市将破产困难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有6.5万名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已办理参保手续,目前正在将其他困难企业约5.4万名退休人员纳入参保范围。今年,哈尔滨市还将出台更多惠民利民政策,哈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将建立个人账户,并将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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