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医保个人账户将扩大支付范围
发布日期: 2012.05.22
导读:佛山出新举,医保个人账户将扩大支付范围,可支付供家庭成员健康体检。对此,佛山力争在两年内参保覆盖率达98%以上。此举对之前的医药方案是个巨大的突破。
本月起扩大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从佛山市人社局获悉,本月1日起,佛山要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个人账户可以供家庭成员健康体检及中医“治未病”。
目标:两年内参保率98%以上
根据相关目标,两年内,佛山职工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8%以上。要加大公共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贴力度。对未按《医改方案》要求的每人每年200元补助标准的区,要增加政府财政投入,从7月1日起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200元。
根据相关要求,居民住院医保支付比例将作出调整。二类区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不低于为:一级医院75%,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45%。一类区维持不变。有条件的区可开设“恶性肿瘤(放、化、热疗治疗)、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3种居民门诊特定病种,具体报销办法另行制定。
突破:可供家庭成员“治未病”
佛山将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个人账户可以供家庭成员健康体检及中医“治未病”;可用于参保人及直系亲属缴纳居民住院、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费;可用于支付参保人直系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就医以及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所发生的费用;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及其直系亲属预防接种的疫苗费用。户口迁到外地的退休参保人,由个人提出申请,经社保部门核准后,其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随养老金一起发放。
另外,根据基金收支情况,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元调到10万元,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以上纳入医疗保险范围的医疗费,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90%支付,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不超过20万元。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个人不需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