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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社保费全责征收已试行
发布日期: 2012.05.22
导读:据悉,广州部分地区已开始试行社保费全责征收。近期出台了一些文件,对医疗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作了相关调整。
从广州市地税部门获悉,今年5月,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作为我市第一批社保费全责征收试点单位,已开始实行社保费全责征收。上述缴费单位应于5月15日至5月底前通过网络或上门申报的方式,向主管地方税务部门申报5月份的应缴数额以及所属缴费个人的明细资料。
据相关文件规定,从2009年5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阶段性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具体调整如下:在本市行政区域医疗保险独立统筹区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原来的8%调低为7%,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个人(或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从原来的4%调低为3%;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原来的0.5%、1.0%、1.5%三个级别统一调整为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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