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关系全国转移接续方案即将出台
发布日期: 2012.05.20
导读:目前全国都在进行社保关系统筹,各省加快地方养老保险向省级统筹的步伐。由于过去我国的统筹方式抑制食欲低级的市县为单位,造成层次多、范围小、抗风险能力弱并且难管理的局面,对此情况国家出台了像省级统筹的规划,但是仍让需要加大力度推进。
社保关系全国转移接续方案的酝酿出台,正在促使地方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步伐提速。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9日召开的专题学习会提出,到2012年,广东省内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保率达到95%以上,农民工参保率达到80%以上,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60%以上,而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也有望年内出台,计划在两年内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包括农民工养老问题在内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将获得同步解决。”目前广东各地正在加快制度准备和操作办法,努力实现统一待遇计发办法、统一缴费基数和比例、统一基金核算和预算、统一业务流程。
海南省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9月底也全面启动,涉及全省140万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将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计发办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预算调度和使用等六方面实行全省统一。
与此同时,湖北省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计划也逐步浮出水面,相关工作已开始启动,计划在2年内实现;河北省也在加快研究企业养老保险在收支挂钩机制基础上过渡到省级统筹的具体方案,力争今年实现省级统筹。
而从今年10月1日起,《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2008修正)》开始正式执行。根据该条例,浙江职工养老保险将实现省内自由流动,从一个城市迁移到另一个城市,自己的养老保险关系就可以顺利地随身带走。
所谓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是指养老保险由省一级劳动部门统一管理。长期以来,我国的养老保险一直实行以市、县级统筹为主,因为统筹范围小、层次低,导致调剂力度较小,抗风险能力弱,并形成各自为政的局面,难以促进劳动力市场流动,也导致了目前广泛存在异地接续难的问题。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关部门曾经表示,要通过2008年、2009年两年的努力,在全国各省都实现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实现养老保险关系在本省内的人员流动、关系的接续和转移,在省内实现养老保险“一卡通”。
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有北京、天津、吉林、黑龙江、上海、福建、重庆、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3个省区市实现了省级统筹,剩余的省份仍停留在市、县一级统筹。
有知情人士称,作为中国第一经济大省的广东,离省级统筹要求仍存在很大的差距。目前全省21个地级市甚至还未能全部实现市级统筹。从总体来看,有关经办程序、管理规范、基金核算、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要真正实现省级统筹目标仍需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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