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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居民的住院医疗费上升
发布日期: 2012.02.24
导读:民政部门新发布了关于民间组织、福彩公益金、低保对象的医疗保险等5个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详情见下文。
(低保居民)的住院医疗保险费按我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缴交,费用从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列支。
昨天,最新一期政府公报重新发布了《关于深圳市低保对象参加住院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等5个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5年。而该局2002年~2006年期间制定发布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
其中在《关于深圳市低保对象参加住院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我市“未参加医疗保险的18周岁以上低保对象,其住院医疗保险费按我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缴交,费用从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列支。这笔费用由各区民政局在年初做出预算,经市民政局审核后报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评审委员会审批,批准后下拨各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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