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堂纵览
医保五种病的报销额度上升
发布日期: 2012.06.08
导读:社会医疗保险现在已经成为了我们国家和很多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对于很多人来说,社会医疗保险给他们的生活真正的带来了实惠。我国也在不断的发展社会医疗保险,日前,国家又提高了五种疾病的医保报销额度。
涉及白内障、青光眼、股骨颈骨折等5个单病种;适用新老办法按住院日区分
北京市医保中心通告,白内障、青光眼等5种疾病的单病种付费管理办法自明日起调整,重新规定了参保患者个人自付额度。例如股骨颈骨折手术,个人自付额度下降了600元。
贵重耗材报销比例提至70%
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昨日介绍,明日起,医保参保人员检查、治疗时使用单项费用500元(含)以上的贵重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比例由原来的50%调整为70%;安装体内人工器官报销标准也有上调。
基于此,市医保中心调整了涉及使用贵重医用耗材和人工器官的5种疾病单病种付费办法,包括白内障、青光眼、腹股沟疝、股疝、股骨颈骨折。调整后,将减轻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
负责人举例,如股骨颈骨折,由于术中使用内固定耗材的报销比例提至70%,个人自付额将由4621元降为4038元,降低的近600元费用转由医保基金承担。
适用新老办法按住院日区分
此外,阑尾炎、甲状腺肿、白内障等单病种付费管理办法新明确规定,一次性自控疼痛注射装置(镇痛泵)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相关负责人表示,参保人员适用新老办法是按住院日来区分,7月1日起住院的参保人员,其单病种治疗费用按新办法执行;7月1日前住院的参保人员,其单病种治疗报销费用按老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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