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可随本人转移接续
发布日期: 2012.05.30
导读:近日,东莞市就社保问题出台新规。新规规定,社保可随本人工作流动进行异地转移接续,这意味着外来工辞工无需退保了。新规就社保转移接续的具体问题做了明确规定。这有效的维护了农民工的社保权益。
务工人员异地就业,养老保险关系将随行转移接续,并在没有达到领取待遇年龄前,不得办理退保手续。这意味着东莞农民工“退保”将退出历史舞台。
社保可随行转移接续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东莞市2010年1月1日起遵照执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不分企业性质,不分职工的用工身份,不分职工户籍(既包括城镇户籍职工,也包括农民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行转移接续。
“转进或转出都没有问题,参保人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其他的审核、确认、跨地区转续等程序,都由转入地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沟通协调办理。”东莞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称。
《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含视同缴费年限),参保人员跨省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退保”退出历史舞台
据了解,目前东莞约有280万农民工参保,许多人在多个城市转换就业,按照现行政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困难,导致大量农民工集中“退保”,直接损害了他们的权益。本《办法》实施后,没有达到领取待遇年龄前,不得办理退保手续,即2010年1月1日后,都不能再审批或领钱。这也意味着东莞农民工“退保”将退出历史舞台。农民工达到规定条件,可以同城镇职工一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流动就业社保随行 外来工辞工无需退保了手机免费访问 www.cnfol.com 2010年01月07日 04:32 新快报 查看评论 新快报讯(记者 邹柳洲)务工人员异地就业,养老保险关系将随行转移接续,并在没有达到领取待遇年龄前,不得办理退保手续。这意味着东莞农民工“退保”将退出历史舞台。
社保可随行转移接续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东莞市2010年1月1日起遵照执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不分企业性质,不分职工的用工身份,不分职工户籍(既包括城镇户籍职工,也包括农民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行转移接续。
“转进或转出都没有问题,参保人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其他的审核、确认、跨地区转续等程序,都由转入地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沟通协调办理。”东莞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称。
《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含视同缴费年限),参保人员跨省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退保”退出历史舞台
据了解,目前东莞约有280万农民工参保,许多人在多个城市转换就业,按照现行政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困难,导致大量农民工集中“退保”,直接损害了他们的权益。本《办法》实施后,没有达到领取待遇年龄前,不得办理退保手续,即2010年1月1日后,都不能再审批或领钱。这也意味着东莞农民工“退保”将退出历史舞台。农民工达到规定条件,可以同城镇职工一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新一站向您推荐
- 新一站综合意外险短期计划2
- 实习生、短期工,10万意外保额
- 18周岁-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自然人
- 查看详情 ¥16.00 起
-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计划二
- 3天低至2.9元,意外住院等多项补贴,20万意外保...
- 1周岁-69周岁;适合于境内旅游、在景区参加高风险运动人士
- 查看详情 ¥2.90 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