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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社保补贴给残疾人
发布日期: 2012.02.22
导读:深圳市从今年1月1日起,按不同的标准分别对自谋职业残疾人,低保残疾人,一级残疾人和失业残疾人等实行社会保险费补贴,预计全市每年补贴费用约2000万元.
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15日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试行办法》,根据该办法,深圳市从今年1月1日起,按不同的标准分别对自谋职业残疾人,低保残疾人,一级残疾人和失业残疾人等实行社会保险费补贴,预计全市每年补贴费用约2000万元.
新办法规定,凡年满18岁,具有深圳市户籍的未就业的残疾人员,可按规定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出社会保险费补贴申请,深圳市将按不同的标准分 别对 自谋职业残疾人,低保残疾人,一级残疾人和失业残疾人等实行社会保险费补贴.在资金安排上,残疾人社会保险费补贴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实行属地管理,所需资金 从残疾人户籍所在地的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支付;区民政部门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由深圳市福利彩票公益金支付.
据了解,深圳目前有近5万 名残疾人.近年来,深圳市逐年增加了对残疾人扶助及特殊困难残疾人救济补助经费,但全市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比重仍然偏低,部分低收入家庭的残疾人还存 在生活困难.为切实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险工作,深圳市研究制定了《深圳市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试行办法》,把维护残疾人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相结合,坚持政府 管理和扶持,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相结合的办法,逐步实现全市残疾人社会保险的全员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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