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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养老保险缴费灵活
发布日期: 2012.02.22
导读:去年下半年以来,不少读者反映,去年7月之后,缴纳2009年度养老保险费时,都会加收一定的利息,他们对此十分疑惑。
尚未缴纳2009年度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请抓紧缴纳,否则过了3月份将无法再缴纳了!
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个人账户管理科有关负责人称,按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按年度缴纳,2009年6月30日前缴纳者不加收利息;从2009年7月1日之后,再缴纳全年养老保险,须加收利息。利息是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每年发布的个人账户计账利率,每月自动生成,每月月初和月末缴纳的利息是一样的,但每月利息费用有所不同,缴纳得越晚加收的利息就会越多。
根据自动生成的利息显示,今年1月缴纳2009年度养老保险费时,其标准为:
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部门表示,为了方便在外地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养老经办部门对尚未缴纳2009年度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延长其缴费时间到今年3月底。如果错过缴费时间,从今年4月份起,灵活就业人员将无法缴纳2009年度的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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