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将开展农村养老保险试点
发布日期: 2012.02.22
导读:改革失业保险制度。出台并组织实施《失业保险省级调剂办法》,开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在优先保证失业保险金发放并留有充分余地的前提下,安排资金用于促进和稳定就业。
2月12日,记者从召开的海南全省人事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将在养老保险、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等工作方面有大动作,如在海南省有条件的市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平安计划”二期工作,稳妥解决“老工伤”问题等。
海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厅长、省编办主任王应际在会上表示,在2009年,将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这表现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做好200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工作,继续坚持行之有效的确保发放工作机制,确保资金落实到位,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降低、基金不出口现缺口的前提下,尽快出台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率和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推进养老保险各项改革。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已达退休年龄、丧失劳动能力,且从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城镇居民养老问题,今年在部分市县进行试点。出台《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在有条件的市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进一步完善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多渠道筹集资金,妥善解决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问题。继续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确保参保率达93%。在有条件的市县,开展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管理试点工作。启动“平安计划”二期工作,积极推动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稳妥解决“老工伤”问题。完成《海南省生育保险条例》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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