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了全覆盖
发布日期: 2012.05.31
导读:台州市计划2012年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面覆盖。参保人员可以依据自己的经济情况选择缴费的标准。政府会给予不同的档次每年每人50元的补贴,对于困难群体,政府会按最低档次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补贴。
昨日,记者从“台州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出台了《台州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并于2010年1月1日正式实施,计划到2012年我市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办法》规定,具有台州市区常住户籍,年满16周岁(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除外),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及离休、退休、退职人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参保人员根据个人经济状况选择缴费标准并按年缴费,目前的缴费标准分为100元、300元、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6档,多缴多得。
对参保人缴费,政府财政将给予补贴,对选择1档、2档、3档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50元;对选择4档、5档、6档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70元。对持有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将按当地最低档次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补贴。
在该办法实施时,年满60周岁、未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离休、退休、退职待遇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市区户籍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按规定享受政府提供的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60元。未满60周岁的,按规定参保缴费,在年满60周岁后终身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办法》指出,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3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国家规定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计发系数)。比如每年按500元参保,缴费3年后满60周岁,每月可领个人账户养老金为500??39=10.79元。缴费年限养老金根据缴费年限分段发放,缴费5年以下(含5年)的,每月标准按1元/年计发。比如缴费3年,每月可领1?=3元。缴费6年以上、10年以下(含10年)的,每月标准从第六年起按2元/年计发。比如缴费8年,每月可领5%2B2?=11元。缴费年限11年(含11年)以上的,每月标准从第十一年起按3元/年计发。比如缴费12年,每月可领5%2B5?%2B2?=16元。
据了解,目前该办法主要是在台州市区实行,其他6个县(市、区)尚不同步实施。但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办法将在全市范围内陆续推广,到2012年,我市将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另据了解,按照省有关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年满60周岁、未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离休、退休、退职待遇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老年人,可按规定领到每人每月60元的基础养老金。目前,玉环县作为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试点单位之一,已于12月17日正式发放基础养老金。有关负责人表示,从2010年1月1日起,全市9个县(市、区)符合规定的老人都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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