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跨入全民社保时代
发布日期: 2012.05.29
导读:生病时,医药费可以报销;失业后,政府帮扶;退休后,按时领养老金;遭遇变故时,社会有救济。“十一五”期间,我省社会保障制度的很多空白点被消除,一张更加结实细致的“安全网”覆盖到每一个人,城乡居民的“幸福指数”逐步上升。
最低工资连年涨
从今年4月1日起,我省把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100元、980元、900元、800元四档,处在全国前列。
“听说还能跟老板商量加工资。”27岁的小王信心满满地说,“我老乡在杭州一家电器厂工作,厂里不仅缴了保险,工资还年年涨,在浙江工作挺好的。”
5年里,我省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共调整了4次。最高一档的最低月工资从2005年的670元提高到2010年的1100元。即便是遭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2008年,也没停下调整的步伐。同时,今年年底前我省多数企业将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职工收入将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
社保关系省内转移
4年前,在台州一家塑料厂工作的朱叶根有个心愿:“希望政府能出台政策,就算换个地方干活,保险也能跟着走。”
那时,老朱所在的厂子给他缴了“五金”,后来,厂里不景气,老朱跟朋友一起到了温州,但因为诸多限制,老朱在台州的社保关系一直转不进温州。为了转移衔接社保关系,老朱辗转奔波于台州和温州之间。
两年前,老朱梦想成真。2008年修订后的《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在省内跨统筹范围流动时,各地不得设置限制条件,实现了职工的养老保险关系在省内“漫游”。
浙江在全国率先将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从业人员,全面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天南地北到浙江安家落户的农民工兄弟,不仅可以和本地职工一样拥有养老保险,还可以随着打工地点的变化,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城乡老人“社保养老”
作为我省最早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地区之一,嘉兴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的范围扩大到所有城乡居民,农民和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都能够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在平湖市新埭镇星光村,村民毛华良在这项政策实施后,马上参保。他说:“我们早就想参加养老保险了,特别是现在村里好多是独生子女家庭,如果没有养老保障,将来让一对小夫妻赡养4位甚至6位老人,负担太重。”
农村老人养老有了保障,而城里的退休老人5年里养老金数额也是一涨再涨。目前,我省195万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一。
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杭州、宁波、嘉兴、绍兴等地开始探索实施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我省养老保险从企业职工向城乡居民延伸。从2010年1月1日起,我省各地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截至2010年9月底,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42万人。
浙江省五大社会保险的“十一五”目标均已提前完成。截至2010年9月底,全省企业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574万人、1303万人、844万人、1431万人、834万人。在完善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率先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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