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税收优惠正式迈出步伐
发布日期: 2012.05.29
导读:上周六出台的“金融30条”中,首次正式明确“研究对养老保险投保人给予延迟纳税等税收优惠”,这标志着保险业税收优惠的步伐将正式迈出。鉴于其他国家类似政策所体现出的巨大影响,市场人士将此视为保险业重大利好,一旦落实或将成为刺激保险股表现的一大催化剂。
“金融30条”对保险行业的具体规定主要涉及非寿险、寿险和保险投资三个领域。重点有四项内容:研究开放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市场,引入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竞争;研究对养老保险投保人给予延迟纳税等税收优惠;引导保险公司以债权等方式投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稳妥推进保险公司投资国有大型龙头企业股权。其中,第三点前不久公布的“国九条”中已经明确,其他则是首次对外公布。
在税收递延的机制下,投保人将有望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税款。由于在购买保险和领取保险金的时候,投保人处于不同的生命阶段,其边际税率有非常大的区别,养老保险税收递延对于投保人有非常大的税收优惠。
递延究竟有多大优惠?申银万国分析师余斌分析说,由于领取保险金的时候通常是20至30年之后,通常也不具有其他收入,所以至少应该适用更低税率。对于一个目前边际税率在20%的投保人,其税前抵扣实际上是提升了25%的利益,如果在领取保险金的时候达不到起征点,25%其实就是投保人可能在20至30年期间可能获得的超额收益,这是非常大的吸引力。
“国际上对于个人养老保险的税收优惠是普遍做法,而目前正在研究的税收递延并不是力度最大的政策。”不过,余斌认为,这反而说明其可实施程度是非常高的。当然,限额规定也很重要,据他初步预计,每月的抵扣额度应该不会超过500元,以免税收政策过于向富裕人群倾斜。
有消息称,在今年8月上海上报国家发改委《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意见》的第三稿中提到,希望上海推出个人所得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这是第一个传出拟推行养老金递延纳税的省市。这项政策一旦实行,将大大降低上海个人养老支出,间接鼓励消费,促进上海保费收入的快速增长。
不过,安信证券非银行金融行业高级分析师杨建海分析认为,养老金税收优惠的推出过程可能有较多的反复,预计不会很快正式推出。但一旦成行,对保险公司尤其是对已经有养老金公司的保险公司来说是重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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