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优化城镇养老保险制度
发布日期: 2012.05.24
导读:昨日,成都市社保局表示,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试行一年多,已走在全国和四川的前列。之前,成都市城乡居民60周岁以上未参保人员,不能享受55元的基础养老金,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城镇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将适当做出一定调整。也就是说,成都60周岁以上老人,都可享受最低55元的基础养老金。
成都市社保局副局长陈东介绍,成都市的养老保险体系已由多项制度合并成两项,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从制度上实现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全覆盖。
成都晚报记者了解到,成都市城乡居民缴费分5档:缴费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20%、30%、40%、50%。费率为12%和10%。
陈东说,我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已通过,试点实施办法政府补贴为30元至70元,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将会做出适当调整,让60周岁以上未参保或无支付能力的老人享受基础养老金保障。成都市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将按照其缴费档次的不同进行补贴,金额为50元至250元不等。补贴标准远远多于办法的标准。
陈东说,今年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至少要达到240万,明年底则实现基本全覆盖。目前,社保部门正在联合民政、公安等对60周岁老人进行统计核查,确定60周岁老人的具体数量和名单,同时,根据经济的发展,成都城乡居民养老金会逐步提高。
同步了解
四川城镇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10档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要求,我省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拟定了《四川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8月5日,省政府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该办法。
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参保范围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各市州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标准。参保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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