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 2012.05.24
导读:甘肃省委副书记、省长刘伟平28日上午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道路交通安全、绿化模范评选表彰等工作。会议指出,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我省首批10个、藏区9个和第二批15个共34个县(市、区)的新农保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积极进展,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会议强调,各试点市县要把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加快新农保试点进度摆上重要位置,按照省政府部署,制定本地区试点工作具体方案,有序推进试点工作。要按照城乡统筹一体化的要求,做好各项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做好城乡居民低保、农村“五保”、社会优抚、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制度和政策与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推进的衔接工作,提高社会养老资源利用效率。要夯实基础,做好基础信息采集、档案资料建立、信息网络构建等基础性工作,提升服务水平。要加强养老基金监管。通过宣传引导,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让广大群众消除疑虑,积极参保,把实事办好,让群众满意。
会议强调,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政府的管理水平,事关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及时发现和整治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要严格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理,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执法监督体系,切实提高道路交通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群众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绿化模范评选表彰实施办法》。会议强调,评选表彰造林绿化模范,有利于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国土绿化事业的积极性,是加强生态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要严格评选条件,真正把最具典型性示范性的单位和个人评选出来。评选对象要向基层一线参加造林绿化的先进工作者倾斜。要规范评选程序,推荐的模范单位和个人要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广泛宣传造林绿化的巨大成就、政策措施、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增强广大群众搞好绿化工作的信心和动力,激励更多社会力量投入国土绿化事业。
会议还研究了规范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
新一站向您推荐
-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计划二
- 3天低至2.9元,意外住院等多项补贴,20万意外保...
- 1周岁-69周岁;适合于境内旅游、在景区参加高风险运动人士
- 查看详情 ¥2.90 起
- 新一站“逍遥游”境内旅游保险
- 可保本市出行,每天1元
- 1周岁-85周岁;境内出游人士
- 查看详情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