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暂定基本养老保险费
发布日期: 2012.05.27
导读:养老保险成为各地关心的问题,在一次次的调整中不断完善养老保险制度。长沙市暂定基本养老保险费,已2500为基数缴费。
长沙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请注意,2011年度长沙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暂定以2500元为基数收缴。市社会保险费征缴中心提醒参保人员,按暂定标准将2011年度应缴社会保险费足额存入到指定代扣缴费的存折(或银行卡),待新基数出台后,将补收新、老标准差额部分的社会保险费。
有关人员介绍,2011年度长沙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以2500元为基数收缴。
1.按高档次基数缴纳的2011年度(全年)应缴金额为:2500×100%×20%×12=6000元。
2.按低档次基数缴纳的2011年度(全年)应缴金额为:2500×60%×20%×12=3600元。
另外,2011年度长沙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也暂定以2500元的60%为基数收缴:
1.按10%比例缴纳的2011年度(全年)应缴金额为:2500×60%×10%×12+90=1890元。
2.按5.6%比例缴纳的2011年度(全年)应缴金额为:2500×60%×5.6%×12+90=1098元。
3.按4.8%比例(在失业金领取期间的人员)缴纳的2011年度(全年)应缴金额为:2500×60%×4.8%×12+90=954元。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从2010年度开始长沙市社会保险缴费年度,由当年的4月1日到次年的3月31日,改为自然年度(即1月1日到12月31日)。如需查询缴费明细,请登录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www.csldbz.gov.cn),输入本人身份证或个人编码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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