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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部:保险公司必须出示保费相关发票
发布日期: 2012.05.18
导读:顾客按时缴纳保费后,保险公司想用转账通知书代替发票。保监部门表示:保险公司必须就投保人的保费凯具正式发票。
赣州市朱女士来电:我在赣州太平人寿有限公司购买了保险,今年5月在银行交款后,只收到一份续期缴费的银行转账成功通知书,没有发票。
朱女士说,她多年来一直在太平人寿购买保险,之前每年交完保费后业务员都会把当年的发票交给她。但今年5月,她按往常一样存钱进银行的保险账户后,显示扣款成功,结果只从业务员处拿到一张续期缴费的银行转账成功通知书,也未见该保险公司的公章。保险公司客户经理表示,该通知书与发票的效力是一样的,所以不需开正式发票。
从我市其他保险公司了解到,大部分公司在投保人按时足额交纳保费后都会开具发票。我们又从保监部门得知,保险公司必须就投保人的保费开具正式发票。
近日,朱女士回访说,通过努力,她已拿到了今年保费的正式发票。而记者也从赣州太平人寿有限公司了解到,投保人如果不通过业务员,亲自到公司交纳保费,也可取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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