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再:应对巨灾风险需要公私合作
来源: 中国保险报 | 发布日期: 2011.05.09
导读:“政府的首要任务应是通过适当立法确保保险市场能发挥作用,这将有助于个人和公司化解很大一部分灾害损失。随后,政府应考虑通过预先融资解决方案来建立准备金,进行应急融资以及实施主权保险解决方案。在这些方案都已付诸实施后,政府才应通过预算手段、债务融资...
本报讯 记者 李雪艳统计数据显示,自然巨灾的平均经济成本已从1980年代的每年250亿美元升至2000年代的1300亿美元。近日,瑞士再保险公司再次重申,公私合作能大大减轻自然灾害给政府带来的财政负担。
瑞士再表示,自然巨灾日益严重和频繁,赈灾成本不断提高,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的情况尤为如此,他们受到的打击最大,而应对巨灾的准备却最不充分。
究竟怎样应对巨灾呢?瑞士再全球合作部主席李伟思表示,要通过更为多元化的方法来筹集赈灾资金。
“政府的首要任务应是通过适当立法确保保险市场能发挥作用,这将有助于个人和公司化解很大一部分灾害损失。随后,政府应考虑通过预先融资解决方案来建立准备金,进行应急融资以及实施主权保险解决方案。在这些方案都已付诸实施后,政府才应通过预算手段、债务融资或捐助等进行灾后融资,以弥补剩余损失。” 李伟思解释说。
根据瑞士再的经验,加勒比地区巨灾风险保险基金(CCRIF)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它为16个加勒比国家和地区提供地震和飓风保险。CCRIF的运作模式类似保险共同基金,将参与国政府所建准备金池的利益与金融市场的能力结合在一起。它保留了一些由参与国政府投保的风险,并将其余风险转移给再保险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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