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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奖优罚劣”引争议

发布日期: 2012.05.29

导读:从河池城区多家保险公司发现,为规避风险,这些公司都制定了车险“奖优罚劣”措施,出险次数和续保保费紧密相关。

在河池城区某培训学校上班的岑先生最近有些“郁闷”!去年9月初,岑先生花近16万元购买一辆丰田卡罗拉,为新车上了各种保险,费用约为5000多元。一年下来,他的车共出险3次,累计获赔1500元左右。今年续保时,这家保险公司却告知他,保费将在去年基础上上浮20%,岑先生很无奈。

无独有偶,家住拉友社区的韦先生,车龄刚满一年,交了全险,也因刮蹭等小摩擦事故保险理赔了5次。续保时,却被保险公司婉言拒保了。工作人员告诉他,公司有规定,一年出险超过5次就不给保了。后来,他找了其他保险公司,可对方在全国联网的保险平台上一查,都说不能为他续保商业车损险了,只能让他保交强险。

据了解,我市现有华安、中国人保财险、大地、安邦、都邦、平安、永诚和太平洋  等8家汽车险保险公司。

从这些保险公司获悉,内部都统一规定:车交了强险后,在一年内出险一次的,第二年保费不变,出险两次,第二年保费上涨10%,出险三次,第二年保费上涨20%。商业险则是新车投保一年后,出险次数3次以下,第二年保费不变;达3次,保费上涨10%;4次,保费上涨20%;5次以上,保费上涨30%,同时有些保险公司就不愿意接受投保了。

有惩罚,必定就有奖励。据多家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介绍,新车投保一年后,无出险,第二年保费享受九折优惠,还无出险,第三年保费享受八折优惠,再无出险,第四年保费享受七折优惠,最低到七折止。如果享受七折后出险,再投保,保费恢复到第一年的状态,依此循环。

对于保险公司的这种“奖优罚劣”规则,不少车主认为保险公司的出险“行规”制度很不合理。例如头一年来所出的车险,大多是小事故,而且有的是单方事故,比如碰了树、倒车时蹭到了小区大门或者围墙,有的是被别人刮蹭。对于这些事故,保险公司每次出险赔付额只有五六百元,与他们所交保费相当。可续保时,保险公司只计算出险次数,不管金额大小,其风险评估是不科学的。

保险公司称合理避风险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韦经理介绍,商业车险属于保险公司自身商业行为,非强制性保险,按市场化运作,个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是商业合同,车主和保险公司都有权决定是否签订保单。为降低自身经营风险,不少公司都制定了自己的“风险底线”,根据车主前一年的出险情况,选择承保对象。因此,对上一保险周期出险较多的客户,保险公司通过增加保费等方式来保证成本,规范被保险人下一个周期的行为,乃至拒保高风险业务都是合情合理的。“相反,交强险在保险公司属于代管业务,国家强制购买,所以,强险则不会被拒保。”韦经理坦言说。

河池保险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黄立江介绍,保险公司内所谓的“行规”其实全国都一样。至于详细条款的出炉,先是由中国保险协会统一制定,并设立A、B和C三类参照标准,整体相同但中间一些条款略有差别,报给中国保监委批准通过后,再由各地保险公司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执行哪一类条款。目前,我市8家保险公司保险标准主要采用A和B两类,按照该标准全区使用统一信息平台开展保险业务,防止恶性竞争。

黄立江称,车主反映出险制度不合理情况,保险协会已将情况逐级汇报。今年6月,中国保险协会在全国对该类问题进行市场调研,从他们内部消息获悉,预计明年上半年,中国保监委会对保险条款进行修正和完善,届时,可能会采用“出险+金额”的方式进行风险评估,尽量做到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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