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堂纵览
打工女被撞死 保险公司理赔32万元
发布日期: 2012.06.05
导读:意外时有发生,虽然我们都很害怕意外的发生,但是我们却无力去阻止意外在我们的生活中出现。不过我们能做到的,就是在意外发生的时候多获得一些经济赔偿。在缴纳了保险的前提下,打工女被撞死,得到了保险公司32万元理赔。
记者昨从市区首个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获悉,该法庭的首起官司已于上周结案,32万元的交通事故官司只花了7天就结案。据悉,从今年10月底至今,在维扬区法院挂牌成立的市区首个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已受理案件12起,其中已调解结案4起,平均每起案件的结案时间只有10天。
据了解,今年8月,吴某的妻子嵇某在漕河路上被何某驾驶的汽车撞死。之后,交巡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驾驶人何某负全责,但吴某32万元交通事故赔偿存在争议。
依照法律规定,如果是农村户口,但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的,有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吴某的妻子嵇某是邗江农村户口,但据吴某陈述,他们夫妻早已到市区开店谋生并居住,但因没有办理暂住证而无法举证。于是,立案第三天,巡回法庭的法官就陪同保险公司人员到吴某夫妻开店并居住的小区去调查核实,调查属实后,保险公司当即表示会按城镇居民标准予以赔偿。吴某起诉第七天,在法院调解下,被告方何某和保险公司同意赔偿32万元,双方在民事调解书上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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