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健康险要避开的三大误区
发布日期: 2012.02.21
导读:购买健康险应该避开以下三个误区: 年轻人用不着买,健康人不需要买,有医保的不必买。
健康险是许多市民买保险的首选。近年来重大疾病发生率和治疗费用均呈上升趋势,在大中城市,住院一次平均花费在5000元以上。如果得了重大疾病,一年医疗费可能高达数万元。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可以在患病时减轻经济负担,解除后顾之忧,为抵御疾病增添信心。安联大众人寿保险公司的曾霖先生告诉记者,人们在购买健康保险时,要注意避开三大误区。
误区1 年轻人用不着买
不少年轻人认为买健康保险是中老年人的事。事实上,儿童生病、住院、死亡等的概率不亚于中老年人,儿童和青少年意外伤害所需的医疗费支出要比成年人高。由于青少年本身的特点,他们罹患某些重大疾病(如白血病)的概率甚至比年纪大的人还要高。
年轻人的生活道路刚开始,购买健康险对维护生命有更重要的意义。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障不可知的、无法确定的风险,对于已存在的或必然发生的风险则不提供保障。所以投保应该越早越好,防患于未然。
误区2 健康人不需要买
有的人说:“我的身体非常健康,不需要买保险。”其实买保险所交的保费,与被保险人的年龄、健康状况关系密切。保险公司往往还会要求被保险人体检,规定观察期或约定免赔额,接受保险非常严格。人们年轻、身体健康时投保,保费很优惠;而当年纪一大,身体状况比较差的时候再想起投保,很可能保险公司不会接受,就算承保也可能要花更多的保费。因此,健康的人买保险才会一帆风顺。
误区3 有医保的不必买
如果自己已是医保覆盖对象,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意义还大不大?
首先,对于医保覆盖对象,保障情况基本上是“保而不包”。住院费用和大病医疗的自付段比例及金额相对比较高。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由个人医疗账户支付或个人自付。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也需由个人承担。就拿2001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在职职工来说,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住院费用,个人支付15%;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住院费用,个人支付20%。
其次,《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所列药品分为甲类、乙类,使用甲类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使用乙类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按10%比例现金自付,其余费用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这样,就使药品的实际个人分担额变得更大。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不但能减轻药费负担,还能增加治病用药的自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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