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堂纵览
现金价值抵押货款
发布日期: 2012.02.21
导读:现金价值是人寿保险中的重要部分,以现金价值抵押货款,垫交保费。
如果遇到财务危机,又不愿劳烦亲朋好友,已买的保单难以按季缴等方式缴费怎么办?不妨考虑向保险公司以“现金价值”抵押贷款,缴付保费。
所谓现金价值抵押贷款,就是保险公司从您保单中的“现金价值”取出您所缴的保费额,在约定的期限内,您再将“所缴的保费额”还入“现金价值”中。
只有在保单期满后,您才能自主经营这笔“现金价值”。所以您不如通过“现金价值抵押贷款”,提前支配这笔“闲置”的现金价值,以规避自身缴费风险。
“现金价值抵押贷款”小提示
要用“现金价值抵押贷款”,前提是您的保险账户中得存在现金价值,通常需要投保两年以上。
其次,一般保险公司只能以现金价值的80%给予贷款,这时您若要以现金价值抵押贷款,用于缴付保费,就必须向保险公司查询您账户中现金价值有多少是否足够您支付足额保费。
最后,如果以现金价值抵押贷款,那么就必须支付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利息。一般保险公司会给予您半年的贷款期限。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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