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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举报挪用社保基金可奖5000元
发布日期: 2012.02.20
导读:即日起,北京市民举报单位或个人骗取社保基金、挪用社保基金等违法事项,如果符合实名举报、有明确的被举报主体等条件,经查实后可获最高5000元的奖励。昨日,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发布《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试行办法》,这是北京市首次为加强社保基金管理所颁布的奖励措施。
市劳动部门有关人员表示,目前在社会保险制度运行过程中,出现了少数单位、个人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违规获取社保基金的现象。特别是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少数参保患者,采取多种违规手段套取医疗保险基金,造成了社保基金的流失。
针对这些损害绝大多数参保人员利益的情况,市劳动保障局从即日起通过举报奖励的方式,发动广大最基层的市民对身边的违法事项进行监督,以加强日常监督力度,有效保障社保基金的安全。
市民如果发现社保基金违法事项,可以通过当面、信函、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进行举报。“这些违法事项,不但包括单位或个人采取非法手段,冒领、骗取社保待遇,还包括社保经办机构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社保基金,以及相关负责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社保基金遭受损失的行为。”市劳动局有关人员介绍说,这些违法事实和证据在未被劳动保障部门事先掌握,而举报情况也被查证属实时,就可以获得金额不等的奖励。据了解,这一奖励金额最低为100元,最高5000元。
同时,如果举报的违法事项涉及举报人自身权益,或者举报人本身就负有管理、经办、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等法定职责的,不在奖励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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