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旅行社责任险?
发布日期: 2012.05.29
导读:目前很多民众在节假日或在休息的时候选择跟团出行,那么就一定会有和旅行社签订合同的经历,那么事先了解旅行社责任保险是很有必要的哦,一起来看看吧。
例如,“意外伤害保险”在友邦公司的条款中的特指定义是:“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在境外旅行时因遭遇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所导致的意外事故,并以此意外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其身体伤害、残疾或身故。”同类险种中包括《友邦境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友邦附加境外旅行医药补偿医疗保险》、《友邦附加境外旅行身故遗体送返医疗保险》、《友邦附加境外旅行运送和送返医疗保险》等多种类型。国内的其他保险公司,如太保、人保、泰康等,也都有类似产品,但各家保险公司的产品除内容繁复外几乎无一相同。以泰康为例,其“亿顺”旅行保险计划中,“吉顺”是投保60元可最高获得50万元的7日境外旅行意外保障,“至顺”是投保387元,可保境外7天总保额为95万元的紧急救援、紧急门诊和意外保障。
旅游责任险
旅行社责任险的主旨,是为了把游客的责任与旅行社的责任明确区分开来。旅行社责任险对旅行社的各项旅游安排,并不是都在保险范围之内,如保险公司明文规定,旅行社组织的赛车、赛马、攀岩、无动力滑翔、探险性漂流、潜水、高山滑雪、滑板、跳伞、热气球、蹦极、冲浪等高风险活动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予赔偿。
可是,几乎所有旅行社都会在泰国芭堤亚海滩向游客推荐跳伞、冲浪,在新西兰推荐蹦极。再比如许多旅行社近年来大力推广的自助旅游,在保险公司的旅行社责任险的条款中,也是以“既不提供全陪或领队,也不提供地陪的散客旅游活动”的特别标注,不在理赔范畴之内。
即使是符合旅行社责任险规定条款,保险公司的理赔条件也是十分明确、十分复杂的,首先必须是“因被保险人的疏忽或过失,造成被保险人接待的境内外旅游者遭受的经济损失”,细则规定有许多内容是不在赔偿范围之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如:金银首饰、珠宝、文物、手表、手提电脑、摄像机、照相机、软件、数据、现金、信用卡、票据、单证、有价证券、文件、账册、技术资料及其他不易鉴定价值财产的丢失和损坏。
旅行社责任险之外的由游客自费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在实际的操作中存在的问题亦有很多。因为游客购买这类保险多是在旅行社柜台、由旅行社工作人员向游客推荐,因而旅行社也需要对多家公司经营的这类保险的状况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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