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平险保的是什么?
发布日期: 2012.02.21
导读:为学生在校及回家路途中的安全向保险公司投保,被保险人是在校学生(包括大学生)以及幼儿园的幼儿,提供的保险保障主要包括意外伤害保障、疾病身故保障、意外伤害医疗保障以及住院医疗保障。由于学平险保险费低、保障额度高,对于处于好动年龄、容易发生磕碰意外的幼儿和在校学生来说,是一种非常有用的险种。
青岛金海川职业培训学校学生刘继磊在入学时交了40元保费买了学平险,之后不幸患上急症,他的母亲苗女士找保险公司理赔时才发现,学校只给交了保费为24元的保险品种,少了16元保费,保险金额也缩减了5万元,4月20日 ,该案在市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说实话 ,给孩子交了五六年保险,我也不知道保的什么。”记者近日采访发现,不少家长对学平险能保些啥不是很明白。
A 学平险本质是一种商业险
2007年3月份,市教育局下发《青岛市中小学及幼儿园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从2007年开始,每年为全市3600多所中小学 、幼儿园的约 120万名学生投保校方责任险。在校学生因同一事件或同一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视作一次事故,每所学校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每名受伤害学生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6万元。中小学校保险费按在册人数交费,保险费为每生每年人民币5元,由青岛市本级教育费附加全额列支。校方责任险是让每位学生受益的,保险费由政府财政埋单,不需要学生交钱。
与此相对的就是学生平安险。平安险的本质是一种商业保险,学生可以选择投或者不投,只是教育局、保监局为改变保险公司哄抢地盘才对此作出统一规定。同样是2007年,青岛保监局与青岛市教育局联合下发《青岛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平安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共同推动学平险在全市推广落实,在全市中小学 、幼儿园内实现“六统一”:统一条款、费率、承保流程、理赔流程、服务标准和统一区域承保方案。从2007年9月开始,7家保险公司在各自的承保区域,按照全市统一的保险条款及费率,在全市中小学 、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在册及借读学生中进行学平险承保工作。
B 学平险只分三个级别
记者了解到,每个学生身上有三方面的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校方责任险、学生平安保险。
按规定,学平险保费分A 、B、C三个级别,对应的最高保额也不一样(见表格)。对学生来说,学平险分为保费为35元、45元、65元三个级别,也只有这三个级别。
那刘继磊学校替交的保费为24元,是学平险吗?记者咨询了青岛市教育风险管理办公室,负责学平险工作的李瑞雪告诉记者,这肯定不是学平险,学平险只有3个等级。
实际上,学平险保费分别为40元、50元、70元,每个级别政府都报销5元。这三个级别对应的保额也不一样,学生、家长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也可以不投学平险。除了学平险,每位学生还有另外两种保险:校方责任险、城镇医疗保险(2007年7月1日出台的《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凡中等以下学校在校学生包括在青岛市就读的农民工子女、托幼机构在册儿童和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个人缴纳40元,就可享受住院医疗、意外医疗两方面的医疗保障)。学生出现意外,城镇医疗保险是第一赔偿保险品种,第二才是学平险。
C 投保时家长要了解清楚
“个险一分不能便宜,但团险有商量的余地,一般来说正规学校都有明确规定,而某些管理不规范的私立学校就牵涉到一些佣金和回扣的问题。”某保险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这样告诉记者。他表示,保险公司也不愿意这么做,因为这样会坏了规矩,但有时候迫于竞争的压力或者个人的业务量,不得不配合。
采访中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虽然青岛市教育局给出学平险的标准,但由于投保自愿的原则,也有一些私立学校自己找保险公司谈,这些学校的运作都是通过董事会进行,相关部门很难干涉。
相关工作人员提醒,确实有很多学生家长不了解所购买的保险,不知道学生应享有的权益,但是相关单位会对各区教体局 、学校、家长逐层进行培训。而学校和家长必须明白,保险不仅是给学生的保障,还是一种商品,在购买保险之前,必须了解自己购买的保险产品,投保后也要仔细阅读保险回执单,风险管理办公室每年都会印制《给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给学生,如果打算购买保险,最好按青岛市统一的办法来,这样得到的保障也是最大的。
而学生选择哪个级别的学平险,也最容易出现问题。一般学生选择的级别越高,保险公司的盈利空间越大,这就会让保险公司跟某些学校有一部分利益勾结。在这里也提醒学生,不要受学校、老师的影响,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就可以了。
另外,遇到问题可以直接拨打青岛市教育风险管理办公室电话进行咨询。
理赔案例
2006年11月1日,一位小学生不幸被诊断为“再生障碍型贫血”,2008年3月12日,学生父亲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最后这位学生获得了6万元的学平险赔款。
2007年11月8日上午8点半左右,在南京路和辽阳西路路口,一辆油罐车和一辆公交车相撞,某中学一名女学生不幸身亡。保险公司理赔部在当日下午即支付了2万元的赔款。
2008年,市北区春季运动会上,某中学2名参赛运动员意外骨折,医保以2人是在运动会上受伤为由拒赔。家长求助学平险,两个孩子中只有一人参保了。未参保的学生家长一直在联系学校,让学校想办法解决;参保的学生家长因得到校方责任险与学平险两部分理赔费用,与学校的纠纷就此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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