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健康投保的7原则
发布日期: 2012.05.21
导读:任何一种产品的存在都有其特定的价值,不能因此而否认普通重疾险的价值。女性可在同样的保费预算下,将女性重疾险和普通重疾险合理搭配购买,不仅比较经济,而且获得的保障可能更全面、针对性更强。
调查数据表明,现代女性由于工作压力增大、饮食结构不合理、体力活动少、锻炼少、家族遗传和长期的雌激素暴露,包括晚生育、不生育、不哺乳等因素导致乳腺癌成为一种常见病和多发病。我国主要城市10年来乳腺癌发病率增长了37%,特别是在30~54岁年龄组中,乳腺癌已成为中国城市女性第一杀手,平均每30人中就有一人罹患此病,每12分钟就有一名女性死于乳腺癌。同时,乳腺癌通常也会造成家庭财务状况恶化。
鉴于这样的现实状况,如何以较少的财务支出,转移因可能罹患癌症而造成的重大家庭财务风险,选择投保保障型健康类保险产品成为现代家庭和女性必须要面对的课题之一。
及早投原则
让人担忧的是,近年来我国乳腺癌逐年上升的同时,低龄化趋势越来越严重,即56%的乳腺癌患者为绝经前妇女。乳腺癌发病率也随着女性年龄的增长不断攀升,该病症在月经初潮前罕见,20岁前亦少见,但20岁以后发病率随机迅速上升,45~50岁较高,但呈相对平坦的态势,绝经后发病率继续上升,到70岁左右达最高峰。死亡率也随年龄而上升,在25岁以后死亡率逐步上升,直到老年时始终保持上升趋势。
由于保险费率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呈现上升的趋势,一般来说,投保重疾险越早越好,不过重疾险中良性肿瘤和原位癌不保,且一般都是返还型,保费比较高。
女性险优先投原则
目前国内市场上可以选择的保险产品,为女性癌症风险提供保障有以下3种方式可以实现。
普通重疾险三级标题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的规定,这类保险主要为成年人阶段的重疾险所包含的恶性肿瘤。此种产品种类非常多,是实现重疾保障的生力军,适合作为基础的健康保障。
特定癌症重疾险三级标题这类保险产品的特定疾病多数会涵盖男女高发或独有的癌症,例如某合资保险公司的健康险,在首次罹患女性乳房癌、子宫癌、阴道癌、卵巢癌或输卵管癌时会给付约定保额的120%。还有部分产品的约定疾病会包括原位癌及较轻度恶性肿瘤,例如某中资公司的健康险,当初次确诊为原位癌及较轻度恶性肿瘤时,提前给付约定保额的25%。这种产品加强了一些特定病种的保障,适合关注某些特定疾病的人群。
癌症专项重疾险三级标题顾名思义,这类产品仅针对癌症做全面保障,从癌症病种来看,还有针对女性癌症进行保障的女性重疾险。这种产品适合在癌症专项保障方面,前两类方案无法满足需求或现阶段仅考虑癌症保障的人群。
目前各家保险公司推出的第二类女性险均有针对性地增加了一些女性特需的保障,如生育险、母婴险、妇科疾病险等,并去掉了一些并不适用于女性的保险功能。对于女性而言,女性专用的健康险对多项女性疾病和妇科手术有着特别的保障,无疑比男女通用的产品更有针对性。
市场上的女性险主要可分为3类:女性重疾险涵盖了女性独有的一些大病病种,生育保险保障女性的怀孕、生育等过程,第三类险种主要是为女性整容提供保险。
女性重疾险一般会将普通重疾险中不包含的女性特定部位原位癌、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纳入保险范围。这类保险都有自己的特色,如中国人寿的《关爱生命女性疾病保险》费用低,40岁女性保额10万元,年缴保费只需1400元。各家保险公司对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给付条件各不相同,太平洋安泰美丽人生保障计划规定,系统性红斑狼疮给付条件为确诊首次患III至ⅴ型狼疮性肾炎。女性在购买此类保险前一定要问清原位癌和系统性红斑狼疮是确诊给付还是需要附加其他条件。
一般来说,女性险不仅涵盖了普通寿险的重大疾病保障范围,还针对女性生理特征特别设立了相关的险种。有的女性保险条款则剔除了非妇女疾病的保障,以针对特定人群达到低保费、高保障的效果。以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妇女团体健康保险”为例,它专门为女性特有的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颈癌等提供医疗保障,而每份的保费只有8元/年,保障则高达5000元。
专项防癌险和普通重疾险混搭投原则
方案一单独投保20万元的普通重疾险,方案二投保10万元保额的普通重疾险搭配10万元保额的女性重疾险。从身故保障来看,同样可以享受70岁前20万元的身故保障。
从疾病保障来看,方案一可提供对心脏病、动脉手术、脑中风、尿毒症等10种重大疾病20万元保额的保障,而方案二则可提供这10种疾病10万元保额的保障和系统性红斑狼疮、髋部骨折等女性疾病的医疗保险金。而在保费上,方案二每年可节省300元,20年共节约6000元保费。
先保重疾后防癌投保原则
投保健康类保险的顺序应该是先保重疾,再防癌。消费者可在投保了重疾险之后考虑增加部分防癌险的保障。市场上的防癌险可作为主险单独购买,也可选择以附加险的方式购买。保障期限又分为1年期、20年期及终身的防癌险。从长期的保障来看,具有返还功能的产品总保费其实比消费型产品更划算。消费者也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搭配购买消费型和返还型。
目前,市场上的防癌险包括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的“万福防癌计划”,泰康人寿保险公司的“千里马防癌计划”中的“附加世纪泰康防癌个人疾病保险”,以及信诚人寿近期推出的“医本无忧”防癌保险计划。
附加险补充保额投保原则
现阶段防癌险种类很多,除了定期型、返还型的保险,还包括终身型、消费型等。
所谓定期就是保障有一定期限,目前市面上防癌险一般保到65周岁或者70周岁,如果是返还型的,则到期返还保费。而终身型则是保障投保人的一生,投保人过世后其后人拿到返还保费。
购买重疾险后,感觉对于癌症保障不足,可以考虑选择消费型的防癌险。与返还型相比,消费型防癌险保费比较低,现有的消费型防癌险保费一年也就是几百元,但保障额度与返还型也相差无几。
以某寿险公司的“肿瘤预防保险”为例,其最大的特色在于其为纯消费型的防癌产品,而且可单独购买,体现了该产品非常强大的保障性。产品每年一保,自由续保,每份基本保障金额定为10万元,不论年龄,保费均为450元。该产品承保年龄范围16~60周岁,承保年龄较其他健康险有所放宽。纳入承保范围的恶性肿瘤包括原发性肝癌、胃癌、胰腺癌、结肠癌、子宫内膜癌、乳腺癌和卵巢癌,一旦确诊上述7种恶性肿瘤,就按规定全额给付基本保障金;如果确诊为保险条款规定的部分良性肿瘤同时进行手术切除,则给付基本保额的10%;如果确诊为保险条款规定的部分良性肿瘤但不进行手术切除,则给付基本保额的3%。同时,这3项保障内容互相不冲突,可各自理赔。
储蓄、消费适合性投保原则
防癌险并不是一个新鲜的险种,一般分为消费型和储蓄型两种。通俗解释,储蓄型防癌险带有返还功能,一般可作为主险来销售。针对30岁左右的年轻人,保障范围广,一般发病率高的恶性肿瘤都包含在内。以30岁左右的女性为例,每年缴纳的保费约2000元,就可获得10万元的保额,连续保障10年,这期间如果不幸患上癌症,多数防癌险产品都可以提前给付。
区别于储蓄型,消费型防癌险一般是挂靠在定期寿险产品上,作为附加险进行销售,一年一投保。消费型防癌险已经逐渐被广大投保人喜欢,跟其自身的长处是分不开的。现在金融市场越来越发达,可选择的金融理财产品越来越多,在投资渠道增多的情况下,消费型防癌险保费低、保障高的特点自然会受到投保人的青睐。一般每年只需缴纳几百元保费,就可以获得10万元的保额。
不过,有利必有弊,消费型防癌险在续保时难度会相对较大。虽然消费性防癌险前期费用很低,但当投保人到了一定年龄后,续保就会变得不太容易。即使能续保,保费也会不断上涨。举例来说,女性20岁左右投保消费型防癌险,每年的保费只要二三百元,超过了30岁,每年的保费一般就会上浮到千元左右,40岁时再投保,保费就要达到每年3000元左右。
保额适度投保原则
相关医疗费用统计显示,一般妇科癌症治疗费用为8万~20万元,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炎、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的治疗费用分别在5万~15万元、3万~10万元。因此一般女性投保重大疾病保险,10万元的保额都未必充分,20万元是相对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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