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渐行渐近
发布日期: 2012.05.18
导读:中国养老保险市场的发展面临着许多现实瓶颈的制约,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的全面普及也成为一大难题。
401K计划,是美国1978年《国内税收法》第401条K项的规定。企业为员工设立专门的退休金账户,员工每月从其工资中拿出不超过25%的资金存入养老金账户,而企业一般也按一定的比例(不能超过员工存入的数额)往这一账户存入相应资金。与此同时,企业向员工提供多种不同的组合投资计划,员工可任选一种进行投资,其收益归401K账户,当然风险也由员工自己承担。
税收优惠型保险产品离消费者越来越近,作为保险业试点的上海正开始准备迎接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产品的到来。
“当前最重要的是尽快出台个人养老保险的递延纳税政策,有条件的保险公司要抓紧开发满足人民群众养老需要、服务方便快捷的养老保险产品。”出席“2009陆家嘴论坛”的保监会主席吴定富的表态让市场对试点预期骤然升温。
那么,众人瞩目的“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究竟是怎样的产品?如果顺利试点的话,会给投保人带来什么样的“好处”,对保险公司乃至保险业而言,又有什么意义呢?
投保人可500元避税
所谓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指所缴纳的保险金在一定比例之内,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有别于目前个人收入纳税后才缴纳保险金的做法。
“在购买保险和领取保险金的时候,投保人处于不同的生命阶段,领取时再纳税一般会少很多,即在购买保险和领取保险金时,两者的边际税率有非常大的区别。”资深保险理财师阎涛介绍说,“因此,养老保险税收递延对于投保人有非常大的税收优惠。还有一种可能,所得税的起征点不断提高,能够使递延缴纳的税款在将来或许获得减免。”
有消息称,税收递延型个人养老保险上海试点后,个人最大延税金额可能是每月500-600元,在上海试点约2-3年后有望在全国推广。
举例来说,假如你的工资为8000元,个税起征点为2000元,则应纳税工资为6000元,假如税率为20%,你应纳税额为1200元。如果你拿出500元购买个人养老保险的话,这500元目前不在纳税之列,也就是说,你应纳税工资变为5500元,相应当期所缴个人所得税为1100元。
这时你所缴的500元养老保险金将进入个人账户进行管理,等到你退休的时候,根据当时你的收入情况和当时的税率以及税收起征点情况再确定需要缴多少的所得税。如果当时收入低于起征点,则不用再缴税(等于减免),如果高于起征点再按当时税率进行缴税。
“需要缴个人所得税的个人都可以考虑购买此类保险。”阎涛认为,“一般情况下,个人收入到了老年会减少,而税收起征点也可能上调,购买这种保险明显有税收优惠。”
据了解,国际上对于个人年金进行税收优惠是普遍做法,旨在鼓励居民购买养老保险,增强自我保障能力。实施了35年401K计划(雇主和雇员共同供款并享受税收优惠)的美国,目前年金规模已逼近14万亿美元。而我国的个人年金还处在较低的水平,个人年金在所有养老险保费收入中的占比远远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
保险公司可赚取保费
尽管备受关注的个人养老保险的递延纳税政策尚未出台,但由于上海率先试点已是板上钉钉,对这块蛋糕垂涎已久的保险公司已经摩拳擦掌,准备展开争夺。
今年年初,太平养老和平安养老先行备战,不约而同提高注册资本金,分别提至8亿元和18亿元;5月15日,国寿养老也宣布要在上海成立分公司。
业内普遍认为,由于购买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投保人在税前缴纳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税款,势必会提高投保人购买此类养老险的积极性,这也给养老险公司拓展市场提供了绝好时机。
“如果上海有300万~500万人购买此类保险,以每人每月500元计算,第一年保险公司新增保费收入将在180亿~300亿元,带来的利润约1亿~3亿元。”业内人士估算,“上海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如果顺利推行,按照我国的人口数量测算,保险公司未来盈利值得期待。”
“但在可预见的未来,实质性激励政策试点出台并在全国推开的难度依然很大,中国养老保险市场的发展仍然面临着许多现实瓶颈的制约。”上述人士称,“目前,企业年金各管理主体获得的业务大多为存量计划的转移,新增业务规模有限,推行有吸引力的养老险企业和个人缴费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需要让渡的利益较大,各方面很难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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