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开始
发布日期: 2012.06.12
导读:养老问题一直是很多人关注的问题,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有一个安乐的晚年,基于这样的情况,国家正在积极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日前,有关部门表示将会积极推动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
从7月1日起,我国将正式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到2012年,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根据6月13日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都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将从每人每年100元开始直至1000元,分10个缴费档次。预计将有数千万城镇非从业职员首次被纳进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内。
“这意味着,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再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即将实现全覆盖。尽管缴费的标准起点较低,但是基于广覆盖、低标准的原则,能够让中国的社保体系变得更完善,尽量让每一个人都能享受到基本的社保待遇。”6月14日,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副教授管贻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激起参保热情
“等到新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施了,我打算以后到老家去缴纳这样的保险,每年1000元并不算多。”在得知这样的消息后,在上海一家公司工作的安徽人小吴这样对记者表示。
28岁的小吴在上海已经工作了3年多,不过户籍并不在上海,而是在老家,这几年公司为其缴纳的只是一份补充养老保险,以后年纪大了他还是想回老家养老,尽管缴纳养老保险后,以后领取时金额也不会很多,但是能多一个渠道获得养老金还是不错的。
试点中对个人缴费设置了十档,最低的只需100元一年。在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看来,100元每年的缴费门槛过低,即使缴费15年,总共才缴1500元而已。
“有些地方如政府补贴力度较大,可能一两年领取的养老金就超过这个数字,从这个角度看,制度是亏了,而考虑城镇尤其是大城市的生活成本日益增加,目前设置的养老金标准显然偏低。此次试点最大的受益群体是60岁以上且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郑秉文此前分析指出。
也有人担忧,按照规定,约有2000万的人群,不用缴费即可自今年7月份开始,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目前城镇非从业劳动人口据估算在两三千万人左右,考虑到养老保险自愿参与的原则,这批人的参保率可能并不高,再加上缴费门槛低,可能造成收上来的养老金远不够支付。
在郑秉文看来,在制度起步阶段,政府补贴可能是刚性的,由于要求相关职员在户籍所在地参保,这或将给很多流动人口参保带来不便。
“假如城乡之间户籍的藩篱还不能打破的话,那么城镇之间的藩篱要打破。这样,参保职员凭着相关证明就能异地领取养老金,难度并不大,给领取人带来很大方便。”郑秉文称。
给商业保险预留空间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出台的十档缴费标准,尽管起点被认为太低,但是对于商业保险公司而言,恰恰提供了一个与之结合的空间。
6月15日,一家大型寿险公司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覆盖面很广,但与新农保的思路一致,从低起点着手,保障水平相对较低,这就给商业保险预留了足够的空间,随着试点在全国范围内铺开,如何提高保障水平和运作效率,将成为商业保险参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的一次新契机。
“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险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经办管理服务;二是以商业保险作为基本社会保险的补充。在经办管理服务方面,从理论上说,商业保险在促进社会养老保险发展方面可以发挥积极作用,其运行效率高于政府包办的养老保险体系,特别是在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管理中,商业保险公司可以发挥精算、资金管理等专长,为完善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发放机制和实现个人账户资金的保值增值做出贡献。”这位负责人表示。
在多家保险公司看来,参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并不都是没有职业的,甚至很多人都是在异地有着较稳定的职业,他们参保,或者只是为了多获得一份养老保障,他们有能力和实力可以通过更多的渠道来得到足够的保障,商业保险公司必须提高参与基本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努力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服务和产品开发水平,扩大商业保险的广度和深度。
观察
补齐养老险短板
有业内人士分析,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我国养老保险短板得以补齐。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截止到“十一五”期末,全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2.57亿;2010年底,参加新农保的人数达1.43亿,但这与实现全民享有社会养老保险的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据相关部门统计,至少还有3000万人游离在社保体系之外。
根据《意见》,在个人缴费方面,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而政府也会进行补贴,中央财政将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同时,地方人民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还给予适当鼓励。
由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采取基础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账户构成,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就可以开始领取基础养老金以及个人账户内的养老金,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人民政府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城镇居民,还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如果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
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纳年限上,《意见》也规定了以15年为期限,缴满15年即可以不用交,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尽管在业界看来,城镇社保养老试点的出台,是中国社保走出的新的一步,但从缴费和领取的标准上,现在规定每月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相对我国当前整体经济发展水平来说不算高,而且未来经过二三十年后,每月数百元的养老保险金还是显得太低。
“在当前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中西部地区财力有限的情形下,基本的养老保障标准能让更多的城市居民纳入到养老保障体系当中来,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养老保障的广覆盖与可持续。”6月15日,社科院一位社保专家如是指出。(胡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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