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校校车安全更需关注
发布日期: 2012.02.17
导读:因为就读民办学校,学生的权益就得不到很好的保障。维护校车安全是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校车问题,政府理当承担更多的责任。校车和学生安全也是义务教育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因此其成本应当由国家承担。
眼下,校车安全举国关注。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广州市也在积极行动。但看了一些报道之后,很想对广州尚未出台的校车管理意见提点看法与建议。
据《广州日报》昨日报道,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部分标准高于广州现行标准。一些民办教育机构表示,希望政府对民校校车提供资助与税费减免。据了解,广州目前使用校车较多的主要是一些民校,而校车成本高常导致这些学校入不敷出。如海珠中学现有6辆校巴,一个学期的校车运营成本要20多万元,尽管校车费收得较高,每月还是有数万元缺口。由于成本高,一些民校被迫通过超载和超速来增加校车利用率。对于民校呼声,教育部门的态度难以令人满意。上周,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将对民校招生进行调控,如果无法为学生提供安全的校车或者住宿,民校的招生范围有可能被限制在3公里范围内。
这就形成一个新的矛盾:一方面,新的法规要求提高校车标准,必然导致校车成本的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对于最需要使用校车的民办学校却没什么补贴,民校势必会将这些成本转嫁到学生和家长头上。据笔者了解,广州相当一部分民校其实就是外来工子弟学校,一个月增加几十上百元,对于外来工家庭来说都是较大的负担。即便贵族学校的学生不介意多掏钱,但事情的公正性仍值得商榷。而以无法提供校车或住宿就将民校招生范围限定在3公里以内,则更像是以校车的名义挤压民校生存空间。这不符合民办教育发展政策,也不利于公校与民校之间的公平竞争。
维护校车安全是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现在最担心的问题是,政府部门给社会制定了很多规则增加他们的责任,却不增加自己的责任。如果以这样的思路治理校车安全,前景堪忧。校车问题,政府理当承担更多的责任。因为,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这一点已经成为常识。其实,校车和学生安全也是义务教育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因此其成本应当由国家承担(至于校车的具体运营,倒不一定由政府包办)。民办学校,为政府分担了义务教育的责任,政府不能忘记他们。而在民校就读的孩子,他们的种种受教育权利(包括乘坐由国家补贴的校车的权利),应该与公办学校的孩子一样,不能受到任何形式的剥夺或忽略。
遗憾的是,在现实中我们经常看到,因为就读民办学校,学生的权益就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比如前两年,校园安全出现问题之后,各地政府增加校园的安保力度,但大多数地方却把民校排除在外。目前,广州市保障校车安全的实施意见尚在制定与征求意见中,笔者呼吁,有关部门不要把民校打入另册,要知道,民校的孩子也是祖国的花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