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由三险变五险
发布日期: 2012.06.03
导读:社保缴费政策再出变化,工伤和生育纳入征收范畴,由三项变成五项,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将得到进一步保障。用人单位压力并不大。
“社保缴纳由三项变成五项,对于职工来说,不是拔毛。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这个负担不重。”11月16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副司长余明勤在广州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工伤和生育纳入征收范畴后,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将得到进一步保障。
15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制定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公布。草案在征收险种上,将原办法规定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项保险,扩大为全部五项社会保险,包括之前职工不需要交但单位需要缴纳的工伤和生育保险。
“实际上,1994年颁布了劳动法之后,包括工伤、生育在内的五项社保,国家都在做。不过有些省份可能做得不全,农民工没有被吸纳进来。此后保险法出台后,也是这五项社会保险都在做。”16日,在广州参加“易才第六届新人力高峰论坛”间隙,人社部法规司副司长余明勤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草案的修订,正是由余明勤主管的部门负责。
社保缴纳从三项变成五项后,众多网友认为:政府财政没钱了,想通过社保来“拔老百姓的毛”。
“拔老百姓的毛?社保缴纳从三项变成五项不是‘拔毛’,此前用人单位一直为员工缴纳工伤和医疗两大保险,两项缴费大概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这个负担对企业不重。”余明勤向羊城晚报记者解释,他表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这五项社会保险,跟税收不一样,社会保险最后还是用在老百姓的身上,而不是政府身上。
“社保费不像税收,税收要平衡政府的财政开支。社保费的钱收了,之后还是全部用在老百姓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障上的。社保费不够了,国家财政还是要补贴的。社保法也规定,政府不能挪用社保费,否则,就是违法。”
余明勤表示,社保三变五,对老百姓、企业都是有好处的。“以工伤保险为例,用人单位如果一个员工发生工伤,找企业解决,那可是几万、几十万元的支出。而企业如果参加工伤保险,碰到工伤问题,直接找工伤保险,企业就不需要支出几万、几十万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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