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课教师遇转正烦恼 养老保险究竟谁来“埋单”
发布日期: 2012.05.17
导读:默默代课多年,好不容易得到“转正”,却被告知要补缴数万元不等的养老保险金,否则,以前的工龄就要取消。要么取消工龄,要么不惜重金。前不久,石家庄市新华区60名中学代课老师陷入两难境地。
在石家庄市新华区某中学代课多年的李老师,前不久,经过层层筛选,终于获得入编资格。朋友和同事都向她祝贺,然而李老师却显得忧虑重重。原来,她正为筹集近10万元的养老保险金而犯愁。“我们代课教师的工资本来就不高,这么多钱几乎超过了我这10年的全部收入。”李老师无奈地说,她大学毕业后就开始到新华区某中学当代课教师,这一干,就是10年。档案一直放在石家庄市人才市场教育分市场,这期间没有人提起关于养老保险金的缴纳问题,直到前不久去新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入编手续时,才被告知需要补缴代课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金。
据了解,2009年底,新华区教育局争取到60名中学代课教师入编名额,涉及辖区所属的9中、16中、28中、42中等9所中学。当这些入编教师高高兴兴地带着个人档案,来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时,却被泼了一盆冷水。工作人员告诉他们:需要补缴代课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金,以及产生的利息和滞纳金;如果不缴,就将代课期间的工龄取消。
究竟应该谁来掏这笔钱?如今,这60名教师仍在焦急地等待,他们期待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他们一个满意的答案。
各方观点
新华区教育局:缴不缴不属于教育系统的事
3月18日,笔者针对有关问题,采访了有关部门。在新华区教育局,对“这么多年为何一直没为代课教师缴纳养老保险金”的问题,有关负责人解释说,石家庄市教育系统连正式职工都很少缴纳养老保险金,非正式职工也是一样。这位负责人说,缴不缴养老保险金不属于教育系统的事,应该去找劳动保障部门询问。
新华区人保局:不补缴,以前工龄就不算
笔者随后又来到新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贾增超告诉笔者,他们没有要求入编教师必须补缴养老保险金,只是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对于那些代课期间档案在人才市场寄存、没有缴纳过养老保险金的教师来说,如果不补缴,以前的工龄就不能计算,但这不影响他们入编。另一位具体负责社保工作的副局长陈雅男说,此次滞纳金的上缴根据有关新政策已经减轻了许多。
代课教师: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部分费用
他们认为补缴费用全由自己承担显然有失公平,其理由是,根据《石家庄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是单位和职工应尽的义务,职工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受法律保护;基本养老金的筹集缴费比例为用人单位不超过基数20%,参保人员不超过基数8%。即使要补缴,用人单位应承担的那部分也不应让代课教师个人来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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