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堂纵览
刘静被任职
发布日期: 2012.02.16
导读:2009年10月30日,刘静被任职为乐爱金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法律责任人。
保监产险〔2009〕1137号
乐爱金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刘静担任法律责任人的请示》(乐爱金〔2009〕01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刘静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
此复
二〇〇九年十月三十日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
新一站向您推荐
-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计划二
- 3天低至2.9元,意外住院等多项补贴,20万意外保...
- 1周岁-69周岁;适合于境内旅游、在景区参加高风险运动人士
- 查看详情 ¥2.90 起
- 新一站“逍遥游”境内旅游保险
- 可保本市出行,每天1元
- 1周岁-85周岁;境内出游人士
- 查看详情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