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堂纵览
林丽霞等人被任职
发布日期: 2012.02.16
导读:2010年3月12日,林丽霞等人被任职为汇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保监国际〔2010〕247号
汇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汇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关于核准林丽霞女士等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汇丰人寿〔2010〕012号)收悉。经审查,林丽霞、敖宝莲和陈楚俊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以上3人担任你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
新一站向您推荐
- 新一站综合意外险短期计划2
- 实习生、短期工,10万意外保额
- 18周岁-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自然人
- 查看详情 ¥16.00 起
- 新一站综合意外险计划4
- 50万保额,无社保可买
- 18周岁-60周岁; 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自然人
- 查看详情 ¥2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