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车追尾事故 保险理赔金额有限
发布日期: 2012.06.23
导读:对于动车惨案的发生,令许多人比较关系的是保险公司的理赔问题。然而由于人们购买保险时的侧重点并没有过多的注重保障而导致理赔的金额有限,其实这也从另一方面反应我国人们对于保险认识还是不全面的。
“7·23”动车追尾事故发生之后,保险业迅速启动了保险查勘和理赔工作,目多家保险公司对出险客户支付了赔款。不过,记者发现,保险行业支付的赔付金额普遍不是很高,很多身故的投保者只获得了几万元的赔付。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主要是因为很多投保者投保的保险品种都是注重理财功能,而非保障功能。
多数理赔只有几万元
梳理了一下到目前为止各家保险公司对此次7·23动车追尾事故的理赔进展发现,除了个别理赔超过20万元之外,多数理赔金额都在10万元以内,还有的身故投保者获得的理赔只有3万多元。
据平安人寿的信息,D301列车司机潘一恒生前曾在平安人寿投保常青树和团体养老险人身保险。记者发现,“常青树”就是一款具有分红功能的保险产品。事故发后,平安人寿向潘一恒家属赔付理赔款52333元。另外几家保险公司没有详细公布投保者投保的具体产品,但有媒体报道,某位遇难客户得到的赔款居然仅比其为该分红险所交保费多出数千元。
在目前各保险公司公布的理赔案例中,最高的一笔单笔赔偿额为34.8万元。这位中国平安的客户同时拥有平安寿险、养老险和平安银行信用卡附赠险共三份保单,涉及列车意外伤害险,短期意外伤害险、列车意外医疗险等。此外,太平洋保险公司的理赔中也有一例赔付金额达到20万元。但从总的比例来看,能够获得这样比较高额的赔偿的投保者寥寥无几。
根源在于重理财轻保障
对于此次事故中保险理赔金额偏低的状况,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郝演苏昨天表示:“都是理财产品闹的。”他所说的“理财产品”是指分红保险产品,这类保险产品更侧重理财功能,而保障功能很低,一旦出事,基本相当于存单返还再加上一定数量的分红。
郝演苏表示,此次事故保险公司理赔金额较低的情况使保险业很尴尬。因为不少保险企业都忘记了保障为主、理财为辅的保险经营原则。更有业内人士指出,投资型险种当道,保险产品结构已现畸形。
一位保险行业内的人士则认为,造成此次理赔金额不高的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投保者投保的产品保障功能不够。他认为这不能完全怪保险公司推出的产品结构不合理,投保者的意识也存在一定问题。“很多客户不愿意投保意外险,而是愿意选择具有分红、返还功能的寿险等产品。”
投保要以保障为主
郝演苏建议说,投保要以保障为主,理财为辅,这是保险销售与客户投保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因此,无论是投保人还是营销员,在安排保险时首先要落实保险保障计划,然后才是理财安排。所以,一个家庭或一个个人的第一张保单应当是保障型的产品。
具体到投保选择,郝演苏认为,每个人都应当拥有一份综合性意外伤害保险,即包括针对各种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对于身体和生命所造成的损害。“如同我们居家生活要准备一些备用药和创可贴一样,平时堆放在抽屉里,一旦有事情就可以派上大用场!”
中德安联人寿保险资深业务经理杜春华也表示,保险最重要的作用就是要承担那些个人既无法承担又无法消除的风险,在风险来临的时候仍能保持家庭的财务平衡。因此,投保者要更加重视保险的保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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