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投基三禁令
发布日期: 2012.06.14
导读:现在人民的保险意识越来越强了,因此,缴纳保险的人也越来越多,保险公司都会有大量的保险资金。而这些保险资金的投资问题时每个保险公司都应该要面对的问题。保险资金在投资时还有一些限制。
业内人士认为,相关规定应该给保险公司足够的自由度,需要禁止的一些投资行为也要更加细化,以有利于以后保险公司对基金的投资。
保监会12月25日晚发布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草案)》中,拟对于保险投资基金设定的“三条禁令”引发了基金业界高度关注,牵动了保险公司目前合计投资基金的2000多亿元资产。
在该草案的第九条中规定:“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所投资基金的基金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没有不良记录,投资团队稳定;(二)首只基金契约生效时间超过一年;(三)历史投资业绩良好,管理资产规模稳定增长。”
业内专家分析,上述三条禁令中,只有第二条规定比较明确,对目前保险投资基金资产的影响非常小,在60家基金公司中,只有民生加银一家基金公司的首只基金契约生效时间不超过一年。但这样一条规定,对那些即将成立的新基金公司影响却很大,以往在新基金公司成立初期发行的基金产品中,往往有不少是保险等机构投资的资产。另外两条规定的范围界定比较模糊,可能带来保险投资基金结构的大调整,也可能只是影响到其中极少数投资。
如何界定基金公司的不良记录,曾经出现老鼠仓算不算不良记录?一条不良记录要影响保险投资基金多少年?怎样才算是投资团队稳定?一系列问题产生了很多对“第一条禁令”的不同理解。
对于第三条中的“历史投资业绩良好,管理资产规模稳定增长”,基金公司普遍认为更难界定。“对于业绩良好的界定,显然不能按照年度业绩前1/2来衡量,那样影响面将非常大,因为多数基金的业绩都是前一年业绩好于行业平均水平,后一年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一基金公司负责人表示。
有关统计显示,截至2009年11月底,在3.56万亿元保险投资中,投资基金规模占7.05%,持有金额超过2500亿元,同期国内公募基金的总资产规模约为2.3万亿元,保险公司作为投资基金规模最大的一类机构,占到了公募基金资产规模的接近11%。
该负责人进一步表示,管理资产规模是否稳定增长也很难区分,2008年股市大跌中几乎所有基金公司的资产规模都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2007年和2009年股市大涨中所有基金公司的资产规模都有所增长,保险公司这种规定在过去三年中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基金业内普遍认为,保险投资基金的相关规定应该给保险公司足够的自由度,需要禁止的一些投资行为也要更加细化,以有利于以后保险公司对基金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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