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保险 保险学堂 保险知识汇总 保险政策法规 关于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

来源: 中国保监会 | 发布日期: 2011.05.04

保监厅函〔2004〕155号

宁夏保监局

  你局《关于执行〈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请示》(宁保监发〔2004〕35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关于修改〈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有关条文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生效后,任职主持工作行使总经理职权的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属于《决定》第一条中与“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相同职权的负责人”,应当按照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条件,申请任职资格审查。

  二、《决定》生效后,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已通过相应任职资格审查的,任职总经理时,无需再次申请任职资格审查,但应当在任职总经理后及时向当地保监局报告。

  三、《决定》放宽了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因此,《决定》生效前取得分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决定》生效后主持工作的,无需再次按照分公司总经理任职条件,申请任职资格审查。但应当在主持工作后,及时向当地保监局报告职务调整的情况。

 

  二○○四年八月十一日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

新一站向您推荐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计划二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计划二 太平洋产险
3天低至2.9元,意外住院等多项补贴,20万意外保...
1周岁-69周岁;适合于境内旅游、在景区参加高风险运动人士
查看详情 ¥2.90
新一站“逍遥游”境内旅游保险
新一站“逍遥游”境内旅游保险 太平洋产险
可保本市出行,每天1元
1周岁-85周岁;境内出游人士
查看详情 ¥1.00
买保险
我的足迹
保险规划
关注我们
投诉反馈
返回顶部
关闭
vm-tel-xyz-product-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