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新商机—商业护理
发布日期: 2011.11.07
导读:中国是世界上失能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全球长期照护服务压力最大的国家。随着失能老年人口的大幅增长,必须加快建立可持续运行的社会化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对于保险行业来说,发展商业护理将成为新的商机。
在11月4日召开的“中国长期照护发展战略高层论坛”上,与会人士认为,中国是世界上失能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全球长期照护服务压力最大的国家。随着失能老年人口的大幅增长,必须加快建立可持续运行的社会化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对于保险行业来说,发展商业护理保险刻不容缓。
本次论坛由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中国保监会主办,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老龄产业金融涉老服务发展委员会承办。来自全国人大和有关部委、理论界、保险业界和老龄服务业界的代表,从风险认知、长期照护问题的紧迫性,服务体系建设的内容、发展方向和战略举措等方面进行了研讨。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阶段。据初步匡算,当前的失能老年人已经达到3300万,本世纪中叶将接近1亿,这些老年群体最需要的就是长期照护服务,所需费用约为3.5万亿元。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庞大,特别是国民健康整体素质不高等原因,在老龄化和高龄化系数相同的条件下,我国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明显偏低,失能老年人比例明显偏高,照护服务负担明显偏重,面临的照护服务压力也更大。
据了解,目前我国各类基本医疗保险均规定不予支付特别护理和日常护理等服务性项目的费用,只有部分财政实力较强的地区,对失能的老年人给予保障程度较低的现金补贴或服务补助。同时,国内的养老护理机构、护理设施、专业服务人员的供需缺口很大,养老护理服务的评估、服务和收费标准等也缺少统一的规定和管理办法。
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张修学表示,面临快速膨胀的照护服务需求,必须加快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的长期照护服务体系。鉴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公共财政支付能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现状,以及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发展的现实,应当按照《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要求,探索建立长期照护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照护救助和照护津贴相结合的制度,最终形成由政府、企业、个人多方分担的多层次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其中,商业保险应当发挥重要的作用。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表示,当前,加强我国老龄护理保障体系的研究与建设刻不容缓。商业保险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会保障体系、老龄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而且应该在建立完善长期照护服务体系,解决老龄人口照护压力问题上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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