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房 保险保障“不容小觑”
发布日期: 2011.10.18
导读:一场发生在北京长安街的车祸导致家中经济支柱男主人猝然离世。家人失去亲人已是沉重打击,还得面对百万元房贷要还的现实压力。有专家表示,如果当初这家人购买了房贷险,依据相关保险责任,当被保险人出现死亡或伤残时,保险公司就会为其代为偿还全部剩余贷款,避免悲剧进一步延续。
房贷险,全称为“个人抵押商品住房保险”,通常由“财产损失保险”和“还贷保证保险”两个保险打包组成。财产损失保险责任,是指被保险人用银行抵押贷款购置的房屋如果出现因火灾、暴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地震除外)发生损毁的,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进行理赔。
此次长安街车祸引起关注的是房贷险当中的“还贷保证保险责任”,是指被保险人(即购房人)在保险期限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所致死亡或伤残,而丧失全部或部分还贷能力,由保险公司根据约定的偿付比例,承担借款余额的还贷责任。
在2006年以前,房贷险曾是商业银行审批房贷时的标准配置,因为出险率极低,免责条款争议较大,遭到大多数贷款购房者的强烈抵制。2006年初,出于竞争需要,工行、交行等银行率先取消强制房贷险,其他银行也争相效仿。到了2007年,商业银行全部取消强制房贷险,转而让贷款人自愿购买。而由于风险意识不高等种种原因,自愿购买者寥寥无几,房贷险市场基本陷入停滞状态。
自中央调控政策实施严厉的地产新政以来,由于“一贷难求”,目前房贷险销售已出现回暖趋势。新政实施后,银行对发放贷款的申核更加严格,购买了房贷险的客户在申请贷款时多少占有一些优势,一度被市场“抛弃”的房贷险,重新走入消费者的视线。
对于房贷险市场的回暖,保险公司似乎已经嗅到了其中的商机,一些保险公司的房贷险产品都已重新上柜。随着银行对贷款购房者信用风险控制趋紧,将来房贷险可能会重新成为各家保险公司的热门产品。有业内人士称,目前国家加大了房地产政策调控力度,房贷已经进入高风险区,不排除商业银行重新要求强制购买房贷险的可能。
对于一两百万元的房贷来说,保费不过几千元。在漫长的还贷期间,恐怕没人敢保证自己一定收入正常、身体健康、没有意外。对消费者来说,不买房贷险,省下的钱并不多,可万一遇到意外事故,又没保险保障,家人就将背上沉重的负担,甚至连基本生活都无法保障。因此有专家提醒贷款买房的消费者,一定要考虑还贷风险,不要忽视保险保障。
需要注意的是,有几种情况造成的被保险人死亡,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房贷险的,包括战争、自杀、酒后驾车等。同时,房贷险对于伤残者将按照伤残比例进行赔付,而对于失业等因素造成被保险人无法还贷则不予理赔。
对于房贷险应该由谁来“埋单”,有种观点认为该由银行自己负责。因为房贷强制保险主要是银行担心“抵押物因自然灾害消失”,银行才是保险的受益人,因此保费应该由银行支出。银行不应在获得贷款利益的同时,又要求购房者购买房贷险,并作为获得贷款的前提,这是“捆绑”销售,是转嫁自身风险的行为。
另有观点认为,银行要求贷款客户为房贷险“埋单”是合理的。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解释说,银行是负债型企业,保障贷款安全也是对广大储户负责。同时,作为借款方的银行,要求贷款方为所借资金提供充足的保障,这既无可厚非,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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