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堂纵览
范鸣春任职资格获得保监会批复
发布日期: 2012.07.31
导读:2012年3月8日,保监会批复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范鸣春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
保监发改〔2012〕272号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范鸣春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平保发〔2012〕14号)收悉。经审核,范鸣春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零一二年三月八日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